高敬群
简介:
高敬群(Gao,Jingqun),
女 ,
五十多岁 ,
辽宁沈阳皇姑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八月,沈海热电厂的领导领着几个人闯到高敬群的家中,四个人强行把她抬上汽车绑架到张士教养院洗脑班(洗脑班是教养院在一个精神病院办的)强制转化一个月。 沈阳不法警察大肆骚扰于溟的亲戚、熟人,迫害其他的法轮功学员,已知近日又有大东区的孙淑文、胡秀燕、皇姑区的李东旭、沉河区的高敬群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很多无辜家庭遭殃。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沈阳市国保警察身着便装谎称“查煤气”,入室殴打绑架高敬群,私人物品被抢走。高敬群有一个读小学的孩子。第二天下午她被劫到沈阳市看守所继续迫害。 整个过程参与绑架的国保恶警未穿警服、未出示任何证件。 二零一三年九月,习近平要来沈阳市观看十二届全运会,并安排去小区视察,辽宁省和沈阳市政法系统人员惧怕法轮功学员亲触习近平喊冤,现身揭露对法轮功的迫害,于八月三十日晚强行绑架了包括高敬群、李东旭、于溟在内的十多位沈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九月初到十月初,沈阳市国保大队和沉河区国保支队的警察每个星期非法提审高敬群一次,企图诱骗高敬群做伪证。 一次,沉河分局的警察赵晨把高敬群单独带到看守所的走廊,声称:“你丈夫找我们帮忙,想让你尽快出去。如果你想出去,你必须承认是你给于溟买的手机进行了刷机,并往手机里粘贴了法轮功的内容。”为达到诱骗的目的,赵晨故意“放料”:“我可以告诉你,很多人都指证于溟买手机的事情,你这么说并不影响对于溟的判刑结果;李东旭和你同一天被抓,她也被关在第一看守所。” 事实上,高敬群根本就不知道于溟是否买过什么手机。面对警察的非法要求,高敬群出于做人的基本良知断然拒绝。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初的一天,沈阳国保把高敬群带到看守所三楼的一个特讯室,非法审讯从早上九点一直持续到下午四点左右,他们用暴力手段逼迫高敬群说手机(高自己用的手机)是从于溟那拿的,并给于溟的手机进行了刷机和粘贴了法轮功的内容。 警察的构陷要求再次遭到高敬群的拒绝。恶警开始疯狂打高敬群的脸,过程中还拿矿泉水瓶子狠命的砸击高的胸部,让高敬群几度几近窒息。刑讯逼供不断升级而不受任何限制,封闭的特训室将酷刑折磨与世隔绝起来。高敬群违心地按照他们事先准备好的笔录内容说了,紧接着警察又让高敬群在几张空白的笔录纸上签字。 二零一四年六月前后,构陷于溟、李东旭、高敬群的“案卷”已经到达沈阳市沉河区法院。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沈阳市沉河区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和高敬群二次庭审,于溟和家属们当庭要求法院使用大法庭公开开庭,要求更多的家属参加旁听,主审法官焦玉玲拒绝了这一合法合理的要求,宣布延期到周五开庭。所有辩护律师坚决抗议,法官最后自顾离去,所谓“庭审”成了一场闹剧。 休庭后,公诉人检察官张晨宇还没走,董前勇律师上前找他,问:“你证据不足,凭什么起诉?”然后逐条和他讲理。刚开始张还辩解,问了几条后他就回答不上来了,匆匆离开。董律师追上去继续和他理论,他慌忙跑下楼去。 次日,律师写了《关于要求沈阳市沉河区法院另行安排于溟第三次开庭时间的函》寄给了法院。在法庭内外一片抗议声中,“延期到周五开庭”也最终取消。 沈阳三位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被非法庭审,引起国际社会和大陆民众的持续关注,最近,这三位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王全章、陈建刚、兰志学、董前勇、李仲伟,联名要求辽宁省检察院立案调查办案人员的违法行径。 王全章等六位律师上书道:“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于溟、李东旭和高敬群等人都遭受了公安部门不同程度的酷刑和诱供,并造成了严重后果。我们认为公安部门办案人员执法犯法,对我们的当事人犯下了极其严重的罪行。” 与此同时,于溟、李东旭的亲属也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高法、省高检、沈阳市中级法院、中级检察院递交了控告信;仍在牢狱中的于溟、李东旭、高敬群以及于溟的母亲黄显芝、李东旭的母亲李兰香联名提交了控诉书。控告信和控诉书以邮寄的方式已经送达。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上午十点半,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于溟和李东旭的母亲去旁听,竟遭所谓的“法警”拳打脚踢,于溟的母亲一度被击昏。这个法警又揪着年过八十的李东旭的母亲的头发往门外拽,把老太太耳朵拽的通红。法庭里的李东旭听到母亲的叫喊声,痛哭不止:‘我妈妈都是八十多岁的人了,你们没有父母吗?” 之后,律师要求法官将对于溟等人施行诱供的国保警察赵晨驱逐出庭,并要求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相关人员进行司法回避,合理合法的要求却遭到陪审员刘勇对律师的指手画脚、喧叫指责。法官宣布休庭十五分钟商议后宣布不予以回避,继续开庭,此举遭当事人和律师一致抗议。 法官不顾抗议强行再次开庭,不到一分钟后于溟因不能忍受母亲被殴,突然摔倒在地,脸色蜡黄,不省人事,于母不顾自己的身体扑倒在儿子身边哭喊起来,法庭乱作一团,不久,一一零与一二零救护车到达,法官焦玉玲气急败坏地喊道:“不开了,不开了”。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对三名法轮功学员下达非法判决,于溟被非法判刑四年,李东旭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高敬群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末,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东旭,被从沈阳市看守所转到辽宁省女子监狱新收大队非法关押,狱方目前拒接家属探视。此前,高敬群、于溟也先后被转到监狱非法关押。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上午,高敬群出去买东西回来,还没上楼就被沈河区朱剪炉派出所便衣警察副所长赵潜和贾姓警察劫持到当地派出所。参与人,一个是朱剪炉派出所副所长,另一人是贾姓警察。随后高敬群的家被抄。朱剪炉派出所非法提审高敬群,然后将高女士劫持至沈阳市看守所继续实施迫害。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高敬群被沈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到十一月二十一日,高敬群在沈阳市看守所已被非法关押四十天。警察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八日将案卷移交到沈河区检察院。公诉人是吴霞。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高敬群遭沈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她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至今已有四个月。 高敬群在家里,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至今已七个月了,迫害案卷仍在沈河区检察院,办案人:吴霞。操控此案迫害单位沈阳市公安局。(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欲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9点半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高敬群。高敬群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被绑架。 二零一九年“十一”前夕,高敬群被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这是高敬群第二次被非法判刑。据悉,高敬群已上诉到沈阳中级法院 ,已立案。 高敬群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将于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一日期满。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批捕;
毒打/殴打 ;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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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沈阳中级法院
办案法官:韩宇川 22763807 13940035331
沈河区法院办案人李红,检察院公诉人吴霞。
沈阳市政法委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
邮编:110169
政法委书记:宋诚
沈阳市公安局领
电话:024-23105090
局长:杨建军024-23105188、18741427555
副局长:许树文024-23105089
副局长:邓万宏024-23105005
副局长:王配军024-23105016
副局长:王晓东 024-23105888
副局长:于江024-23105757
副局长:魏平024-23105052
沈阳市沈河区国保大队: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三楼
邮编:110011
电话: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值班室:024-24842260
大队长:杨文清024-24842260
副队长:王文胜13998131321 (最卖力)
副队长(主管迫害):徐宝军13840333009
何彪 13478303799
金鹏 15502414591 (每次都是做笔录的)
李智 15502414634
李学 13700001506
刘恋 15940514333
赵清海 13464035566
高维良 13940403055
谢孟德 13236606565
沈阳沈河区法院:
新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邮编110011 刑庭庭长李红(办案人)024-84119701
院长李万涛024-84119777
副院长王崇明024-84119998
负责刑事案副院长吴连鸿024-84119997
张桂宏 副院长 行政审判负责02484119996
执行局局长周全02484119993
焦玉玲024024-84119981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254号,邮编110011
电话:024-24843920 024-24854178
吴霞(办案人)024-24854965 15640510509
吕奎(助手)024-24863509 15640510519
检察长黄伟(2018年2月27日任职)
副检察长王世航024-24843323、024-24253799、13604925960
副检察长王世元024-24844532、024-24863791、13940020639
副检察长李阳024-24843302、024-86129624、13940333331
副检察长徐广东024-24848245、024-24133808、13066500032
副检察长张晨宇024-24843959、024-24854965、15640510713
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06号,邮编110002
电话:024-2310583总值班室23105090副局长王晓刚
副局长孙建军,47岁,警号10007,电话:13609810669,
大东区六一零: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22号 邮编:110042
电话024-24344563、24834894
大东区公安分局:
地址:大北关街 邮编:110041
电话:024-88503258、88504537、88537328
大东区政法委:24337062
大东门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11号 邮编:110042
电话:024-24315133
所长宋大军、副所长刘希中13019318200
警察:张连中、张大鸣、刘向辉、孙杰、杨庆、周顺宾、朱光、王天月、黄云贤、陈沫、申武、李龙波、刘熙文(刘西中)13019318200;
大东区政法委电话:024-24337062。
大东区公安分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关街 邮编110041
电话:024-88503258 24830645
局长朴强、政委祖连声、主任:李辉、王晓东
大东区国保大队:
地址:大东区大北关街36-2号 邮编110042
电话:024-88538659
队长:乔毅、陶中心;警察:郑云龙、王金一
大东区洮昌派出所: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121号 邮编110044
电话:024-88113195
所长 办024-88127857、
教导员 办024-88127857、
副所长 办024-88113195
沈阳市沈河区朱剪炉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256号,邮编110000
电话:88503689
所长 邱林宁、副所长 朱震宇、王鑫、赵潜、赵建凯(警号109552) 派出所警察:马斌 杜彦彬 马克 王志强 赵臣 张伟 钱森 马斌(警号108812)刘志壮、高率博
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邮编110002
电话:024-23105090,
局长:杨建军 024-23105188、18741427555
副局长许树文 024-23105089
副局长王晓刚 024-23105007、15945698994
副局长邓万宏 024-23105005
副局长王佩军 024-23105016
副局长王晓东 024-23105888
副局长魏 平 024-23105052
副局长于 江 024-23105757
纪检组组长:王龙刚 024-23105196
政治部主任:赵金府 024-23105180
沈阳市国保支队
电话:024-25850233、024-2842260、024-24844574、024-24850789
支队长马立新 15904065273
副支队长刘鑫
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邮编110011
电话:024-2484910
沈河区国保大队:
电话:024-24842260、24850789、24844574
大队长杨文清 024-24842260
副队长王文胜 13998131321
副队长徐宝军(主管迫害)13840333009 何彪 13478303799 金鹏 15502414591
李智 15502414634 高维良 13940403055 谢孟德 13236606565 李学 13700001506
刘恋 15940514333 赵清海 13464035566
值班室 24842260
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
地址:沈河区正阳街254号,邮编110011
值班室:024-24843920 传真 24844596 办公室 024-24844596
其它部门024-24850643 主管一科检察官周小彤 24858812
一科科长闫建林
吴霞 024-24854963 15640510509
检察长黄伟
检察长王世航 024-24843323 024-24253799 13604925960
检察长王世元 024-24844532 024-24863791 13940020639
检察长李阳 024-24843302 024-86129624 13940333331(调离)
检察长徐广东 024-24848245 024-24133808 13066500032
检察长张晨宇 024-24843959 024-24854965 15640510713
副检察长吕奎 024-24863509 024-24843959 15640510519
办公室赵晓晨 024-24854960 024-22843796 13842061238
政治处朱玉洁 024-24842670 024-24116060 13304000201
案管中心 024-24840116
内勤 024-24854965
控申科 024-24850643
咨询 024-24854965 024-24858825
监察室 闫修权 024-24850470 024-23930685 13998235739
侦查监督科 矫卓 024-24854973 024-24325955 13898134578
检察院一科 024-24858812
沈阳市看守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高力村,邮编110148
电话:024-89241894转8084、024-89248084
办公室:024-89342960
所长张波涛13940119229
所长郑罡024-89340098
副所长郭宝安
政委何冬宁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沈阳市看守所(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于洪造化看守所)
沈阳市公安局
辽宁女子监狱
沈阳市沈河区朱剪炉派出所
:
赵潜
张士洗脑班
辽宁省政法委
沈阳市国保大队
沈海热电有限公司
沈河区法院
:
李红,
焦玉玲
沉河区公安分局
:
赵晨
沈河区检察院
:
吴霞
沈阳市政法委
沈河区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15日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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