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施建芳

简介:
施建芳
(Shi,Jianfang), 女 , 年龄未知 , 江苏南通启东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法轮功学员施建芳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南通女子监狱继续迫害。恶警禁止她上厕所,后来她憋不住尿裤子了,恶警指使犯人张傲、朱建华还继续打她骂她,骂她尿裤子不要脸等。狱警暴雨天强迫她扛好几十斤重的沙袋,一袋一袋的填被雨水淹没的路。

警察曾经指使一个20多岁的女犯人(淮安人,在上海打工,)对施建芳拳打脚踢,骂脏话,还在施建芳的衣服后背上写「打倒施建芳」,在字上面划个大叉,下面画一个乌龟,侮辱她。监狱警察把她糟蹋的蓬头垢面,然后叫她丈夫儿子来看,还照相,煽动家人仇恨她。家人不明真相,受不了屈辱,导致丈夫与她离婚了。狱警还指使医务犯说她有高血压,强行服药,不知道用的是甚么药。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施建芳被一帮警察绑架。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中共法院非法开庭,黄红萍被非法判刑六年,施建芳被非法判刑四年。

启东市“610”头目龚裕春曾口出狂言:什么律师,胜诉也没有用,不是照样判?

这次对法轮功学员黄红萍、施建芳的非法判刑,是启东市公、检、法及610(江泽民纠集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有关人员集体犯罪的结果。

迫害类型:
人身侮辱打骂不准上厕所绑架/劫持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苏黄红萍、施建芳再次被诬判
江苏南通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
江苏李国花被精神病院、监狱迫害经历

相关单位及个人:
龚裕春:启东市“610”头目,男,一九六一年二月生,启东市向阳镇人,二零零五年五月,由市公安局副政委、政治处主任,升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市“610”头目 13813700666
徐士冲 启东市“610”副头目13962898100 18012861286
陈震13801464118
华伟13906286000
陈娟 13912883961 18962814807
杨汉昌13773870601

江苏省启东市公安局国保名单:
冯平(公安局副局长)13862879999
周永元(公安局副局长已退休)13962826666
卢国新(国保大队大队长)13962813555
高慧斌(国保大队大队长)13906283170
高建华(治安大队大队长)13806283030
季忠伟(治安大队副大队长)134405723456
黄燕燕13912880688
朱斌13862879680
黄冬梅(国保大队指导员)13861978803
沈咏勇13861971688
陈少云(公安局政委)83221953
刘洪星(纪委副书记)13862896110
虞振飞(公安审计室主任)138628793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通市启东县公安局
南通市女子监狱地 址:市濠东路268号<br>邮 编:226001<br>党委书记、监狱长: 王永飞<br>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董湘琳<br>副监狱长:刘洪启、王庭兰3237006(警号)<br>党委副书记、政委: 顾剑梅<br>副政委、纪委书记: 田巍<br>政治处副主任: 袁维荣<br>狱政科科长: 李灯兰<br>教改科科长: 殷红云<br>南通市人民检察院驻南通女子监狱检察室主任:吴云芳<br>其它人员:孙蓓蕾、王海玲、王荣荣、潘燕、顾晓芳、张琪、陆铭琦、张国军、张国华、陆永生、顾爱国<br>女管教部:3237026(警号)<br>四监区: 王亚3237158(警号)、董教3237178、 陈霞3237166 、孙某、3237188、3237035、3237086、3237056、3237089、3222317<br>六监区: 钱春燕、房丽<br>司法部电话:0513-85286288<br>狱政管理部:0513-85286030<br>监督电话: 0513-85597009<br>其它电话: 0513-85516140 85117336 : 张傲朱建华
启东610头目:龚裕春13813700666<br>副头目:徐士冲13962898100 18012861286<br>陈震13801464118<br>华伟13906286000<br>陈娟 13912883961、18962814807<br>杨汉昌13773870601<br>丁建英13962899779<br>杨洪新13584739222<br>陈少云83221953、15962823330<br>刘洪13912886088<br>曹勇13962815478<br>陈宏飞13506291236<br>陆圣东0513-611979<br>樊汉成13862879391<br>何健健18962831399<br>龚建荣0513-612109<br>驾驶员 吴1335809071<br>华伟13906286000<br>曹东13962815478<br>陆正明0513-83313183<br> : 龚裕春
扬州六一零办公室

更新日期: 2016年11月6日 21:46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