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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玉桂

简介:
韦玉桂
(Wei,Yugui), 女 , 61岁 ,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韦玉桂被绑架到洗脑班强制洗脑;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发真相传单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早上,法轮功学员黄麟去韦玉桂家串门,几分钟后,灵山县公安局国安大队长杨德明、副大队长李钦等警察破门而入,将两位六旬老人绑架,并将韦玉桂家所有的真相资料和光盘、电脑、打印机等耗材抢劫一空。

黄麟和韦玉桂被劫持到灵城派出所非法扣押半天,后又被拉到公安局关到晚上十一点多钟,将黄麟绑架到拘留所拘留十天,韦玉桂被绑架到钦州市看守所囚禁。黄麟的家人送衣服去时得知,是七月四日到期。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韦玉桂被灵山县法院非法审判,当时很多政府官员参加旁听,韦玉桂当场说“法轮功好”、“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有罪”,但检察院公诉人要求判7年以上,现还没有审判结果。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韦玉桂非法判刑四年。韦玉桂已上诉钦州市中级法院。

广西钦州市中级法院定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对法轮功学员韦玉桂上诉案开庭。韦玉桂之前被灵山县法院非法判刑4年。

广西钦州市中级法院原定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对法轮功学员韦玉桂上诉案开庭。后更改日期,未定。

钦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黄寿贵是当年负责迫害钦州市灵山县大法弟子韦玉桂的主要负责人之一。黄寿贵因包养情妇、婚外生育,遭报,被双开。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劳教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关押非法拘留非法审判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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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寇兴广:钦州市政法委书记 电话13807777477 黄寿贵:钦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兼610主任 电话 13877796669 梁家顺:钦州市政法委副书记 电话13367779001 主审法官:陈邦超,办公室电话0777-6420611; 审判决定人法院副院长:李大秦,电话13977712004。 直接责任人: 灵山县公安局国安大队长,杨德明13788178827 钦州市“610办公室”副主任,陆海琼18907775510 钦州市“610”支队副队长,冯彪光13517776535 钦州市中级法院: 主审法官是谭玉强13877786588 钦州市中级法院: 院长卢上需 主审官郑玉红13907771186 钦州市「610」主任陆海琼18907775510 钦州市政法委书记寇兴广

责任单位及恶人:
灵山县法院
灵山县公安局国安大队 : 杨德明李钦
广西钦州市看守所
南宁劳教所
灵山县灵城派出所
灵山县检察院
灵山县咸鱼仓洗脑班
钦州市人大常委会 : 黄寿贵

更新日期: 2018年6月6日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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