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五月,马保忠、王顺海等三人到张俊梅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录音机。并绑架她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关押期间,马保忠,周秋来,齐贵亮他们敲诈勒索现金2000元,勒索吃喝1000元。后来,马保忠、王顺海等又多次半夜三更到她家恐吓、骚扰她。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勒索钱财; 骚扰; 威胁/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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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阜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马保忠, 王顺海 阜平县610办公室 : 齐贵亮 阜平县公安局纪检委 : 周秋来
更新日期: 2013年9月30日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