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义明
简介:
李义明(Li,Yiming),
男 ,
36岁 ,
山东省潍坊寿光市洛城镇张桥村大法弟子。全家8人修炼大法。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共产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大法弟子李义明、李义昌因坚持信仰不写保证书而被抓到乡政府,乡政府让每人交上罚款二千元才让回家。回家后,兄弟二人想去上访,讨个公道,还没去就被村支书桑会东举报了,在当晚十二点乡政府就把村里所有炼法轮功的都抓到村委里,把棉衣脱掉(当时正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冻了整整一晚上。 第二天把法轮功学员都铐起来,然后用绳子再人与人间隔一米拴起来,步行押到乡政府,让双手环抱在树上或秆子上,用手铐铐起来示众。晚上弄到屋子里铐在椅子上,打开窗户冻,两天之后,因李义明夫妻俩没交钱,就继续折磨,期间,李义明七岁的女儿自己在家,五六天之后,政府没办法只好把他们夫妻俩送回家。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三号,寿光市洛城镇大法弟子宁秀英、李义明、李义昌一家三人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前被便衣特务抓走,被押送至潍坊驻京办事处两天两夜;后被押回洛城派出所遭非法关押。 二零零零年四月中旬,李义明兄弟二人去北京上访,被洛城乡政府抓回来,送到县拘留所治安拘留。十五天后把二人接回,送到村委里,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在一个车厢里站上七个人,然后让他们把车厢抬起来,抬不起来就打,李义昌的筋骨被打断,其中一人用脚踢李义明,把鞋跟都踢断了。(中间还有不知情的细节)迫害了俩人半个月。这时,李义明妻子去北京上访也被抓回在县拘留所拘留半月后,又被送到村委来了。恶人们又把村里所有炼法轮功的全抓到村委来了,对他们进行迫害,白天晒太阳(三十摄氏度以上),晚上不让睡觉,不让回家吃饭。 李义明一家四口被抓来连个送饭的都没有,这样整整迫害了九天,大部份人交上钱回家麦收,李义明兄弟没交上钱不让回家。已在村委呆了二十多天,别人家的麦子都割了,只剩下李义明家的没割。麦收期间乡里要检查,有麦子不割的说明村委管理不到位,村支书桑会东怕影响自己的“名誉”和“前途”,就把李义明家的电视和躺椅做抵押,把他们放回家。躺椅至今(2007/3/6)还在村委办公室里。 十天之后,桑会东和村委二把手陈登和又把李义明兄弟二人送去了北洛精神病医院进行迫害。把李义明妻子和付连华(另一大法学员)骗到派出所,不让回家。第二天,把乡里其它炼功的十多人也抓来,进行迫害,白天晒太阳,晚上关上灯打,而且不让吃喝,连凉水都不让喝,乡政府人员轮流打,连管计划生育和幼儿园的人都参与了迫害。 起先是政府人员打,打累了,又从社会上雇了些地痞、流氓打,把十多个大法学员关在一个小院子里,三、四个人分管打一个,打了七、八天。大部份人交上一万五千元钱左右回家了,只剩下李义明妻子等四个人不交钱,不放弃修炼,恶人就给打破坏神经中枢的针,这样迫害了约半个月,把他们四人送去了北洛精神病医院进行迫害。 到精神病院,四人给打上针,就知觉全无,往后每天三次强制打破坏神经中枢的针,每天三次强制吃破坏神经中枢的药。李义明兄弟二人,每天被强制打针、吃药,反抗医生、护士就打他们,半月之后,兄弟二人身子不能动了,头也不会转动了,医生看他们不行了,就不给打针了,只给吃药,这样在北洛精神病院被迫害了64天。家里老人向医院交了一万二千元钱,医院才答应放人,这时,乡政府还不让放人。家中老人没办法,把粮食卖掉,西借东凑的又向乡政府交上九千元钱,才让李义明兄弟二人及妻子回了家。 回家后,李义明兄弟二人被打针打的疼痛难忍,有时用头去撞墙,大半个月后恢复了正常。乡里还不断的去骚扰他们,李义明被迫外出打工,一直到二零零二年这期间,乡里派人监视、跟踪,去李义明家抄家两次,最后把藏在烟囱里的二千元钱抄走了,李义明兄弟二人及妻子被迫流离失所。 李义昌被迫流离失所后,在昌乐县打工。二零零二年冬,晚上出来喷“法轮大法好”的字,被昌乐公安绑架,在昌乐县看守所迫害了约三个月(详情不知),然后被非法判刑八年,至今还在济南监狱。判刑后,村里把他的户口都给消了,分地都没李义昌的了。 李义明流离失所后,在广饶打工,因没有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寿光市六一零及公安一直在跟踪、监视。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以郭洪堂为首的国保大队操控四五个国保便衣,在李义明租住的房子内将他和他的小女儿绑架到寿光公安局刑讯逼供,把李义明的衣服扒的一丝不挂,强逼他坐在带扶手的椅子上,将两只手用电线各捆绑在两个扶手上,赵春利、刘祝身、马温和等人用两根高压电棍电击全身、还故意用电棍电击生殖器,还将燃烧着的烟头插入李义明鼻孔,直到把两根电棍电的没电,利用电棍充电的时间他们又把牙签插入李义明的指甲,等电棍充满电后就又开始电击全身。 这些警察竟将一暖瓶开水倒在李义明的头顶上,边倒边用电棍电击,惨无人道的折磨使李义明的痛苦承受到了极限。酷刑从傍晚一直到次日天明,李义明的头皮、脖子、两脸颊被开水大面积烫伤,被烫伤的皮肤再用电棍电击,头皮、脖子、脸颊都被电破了。 李义明又被关押到寿光看守所,严重的烫伤、电击伤导致李义明在一星期内头皮、脖子一直流黄水,棉袄枕头都湿了,一低头黄水就从头上流下来,身心的折磨使李义明痛苦不堪。一年后脸上还伤痕累累。在寿光看守所遭受了七个月迫害后,被判重刑十二年关押到山东省监狱。 寿光市每个大法弟子被判刑都由寿光市法院副院长王春花经手。 李义明兄弟二人都受尽了残酷迫害,分别被判刑八年和十二年,他的父亲李广东2004年6月下旬在迫害中含冤离世、家中母亲因经受不住打击,身体虚弱,于二零零六年去世,妻子宁秀英被迫流离失所,12岁的女儿无人照料。 参与迫害李义明一家的人员名单:北洛精神病医院医生、护士:付春英、王金玉、王丽、杨丽萍;村委桑会东、陈登和;乡政府司法所长韩振东、书记赵振兴。 二零一八年大约在5月初,寿光市洛城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洛城镇张桥村法轮功学员李义明、宁秀英夫妇。李义明曾受冤狱十几年;宁秀英曾被迫害七年冤狱。现不知非法关押在何处。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送入精神病院;
非法罚款;
威胁/恐吓;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暴晒;
毒打/殴打;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剥夺睡眠;
铐在某处上;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强行施药;
强行吃麻醉神经的药;
勒索钱财;
监视/跟踪;
骚扰;
抄家;
电刑;
锥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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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寿光国保警察马温和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
参与迫害法轮功-潍坊中共人员遭恶报(下)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368087.html#1852622555
山东寿光市洛城乡大法弟子李义明、李义昌一家遭迫害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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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寿光市政府几例摧残大法弟子事件
山东省寿光市残酷虐待大法弟子 天理难容
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洛乡精神病院
:
付春英,
王金玉,
王丽,
杨丽萍
寿光市公安局
:
郭洪堂
寿光市洛城镇政府
:
桑会东,
陈登和
寿光市看守所
寿光市“610”办公室
寿光市610“反X教”侦察大队
:
赵春利,
刘祝身,
马温和
寿光市法院
:
王春花
山东省监狱(济南男子监狱)
寿光市洛城镇司法所
:
韩振东,
赵振兴
寿光市精神病院
:
张友春
更新日期: 2020年9月19日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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