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劲松(大宝)
朱劲松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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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朱劲松(大宝)(Zhu,Jingsong(dabao)),
男 ,
42岁 ,
北京石景山区法轮功学员,某医药公司当医药代表。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朱劲松(大宝)和法轮功学员张明霞、阎峰、蔺福华等人去昌平十三陵地区清除诬蔑法轮功、毒害世人的展板,被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昌平流村看守所,大宝认为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一直零口供,什么也没有“交代”。可昌平区“610”(负责迫害法轮功的中央直属办公室,类似德国法西斯时的盖世太保组织)要把这个案子做成大案要案,密谋近日诬判这些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初,昌平公安局以“破坏法律实施罪”对他们非法提出起诉。六月二十二日,他们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捕,后被昌平区公安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国安、610等构陷,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其中八名法轮功学员被昌平法院利用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判刑。刑期如下: 1,封孝玲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晋源涛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3,闫峰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4,蔺福华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5,郝福宁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6,张明霞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7,张秀萍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8,朱劲松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参与非法审判的人员 审判长:杨卫东,人民陪审员:韩玉林,人民陪审员:门朝慧 二零一三年五月被绑架的北京市昌平区派出所绑架的张明霞、张秀萍、郝福宁、朱劲松、蔺福华、封孝玲、闫峰、晋源涛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前后结束冤狱陆续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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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昌平公安分局
昌平区610办公室
昌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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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卫东
更新日期: 2018年7月24日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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