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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晓蓉

简介:
金晓蓉
(Jin,Xiaorong), 女 , 47岁 , 四川攀枝花市自来水公司机关工会副主席。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金晓蓉女士在上班时被攀枝花市国安局便衣绑架、非法抄家,九月三十日被东区检察院非法逮捕。

二零一三年九月份,金晓蓉已经被非法逮捕,攀枝花市国保支队邹勇军等在筹划对法轮功学员金晓蓉的诬陷案。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东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将案子退到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做所谓“补充侦查”。一月三十日,金晓蓉被东区检察院非法起诉(攀东检刑诉【2014】2号)。

据悉,在金晓蓉被绑架之前,四川绵阳市金晓蓉以前单位的同事刘显东(音),也被警察绑架。不法警察通过QQ聊天记录找到并绑架了金晓蓉。

金晓蓉被劫持到攀枝花看守所,她不配合狱警照相,被狱警掐脖子、打耳光,当时她嘴角被打出血,后被强行搜身时,被狱警把她的左臂扭向身后将她摔倒在地,造成左眉毛骨当时就肿起很高,半个多月左右脸青肿才恢复。

东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上,给金晓蓉定的所谓罪名是:通过互联网传播法轮功信息、从境外法轮功网站下载法轮功宣传文章,并购买A4打印纸、不干胶、铜版纸万余张用于制作法轮功宣传资料等。

金晓蓉于二零一一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身心健康,孝敬父母,与同事相处都很融洽,单位领导及同事都认为金晓蓉是一个很好的人。金晓蓉被绑架后,据悉,攀枝花市自来水公司落井下石,不但撤销了金晓蓉的职务,还无理解除与金晓蓉的合同。

由于当地律师不愿出庭做无罪辩护,金晓容再请一位北京律师为她做无罪辩护,所以现在就是两个北京律师为她做无罪辩护。因此当地公检法原来预定的开庭时间从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推迟到五月十四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上午,四川省攀枝花東區法院開庭審理金曉蓉的案子。在庭上,律師提出金曉蓉的事情屬於信仰問題,沒有違法,公訴人起訴行為的本身就是犯罪,法院對信仰問題也沒有管轄權。最後兩律師希望法庭能秉承良知,宣告金曉蓉無罪,並強烈要求立即釋放金曉蓉。庭審進行到中午十二點過結束,沒有當庭宣判。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毒打/殴打非法起诉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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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法院庭審 律師:信仰問題不屬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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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国保支队邹勇军犯罪记录

相关单位及个人:
攀枝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队长:邹勇军(手机13982366998办3323195宅3350081、2223991)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罗勇智、袁斌(以前在网上公布的“袁涛”应该为“袁斌”)、任来喜、周林。

攀枝花市国家安全局警察马啸飞
市国家安全局侦查员杨盛权、叶桂坊、蒋德民签发的(2013)第1号搜查证在赵伟才等人的见证下。对金晓容非法抄家。

参与逼问常人作伪证的警察有:任来喜、邹勇军、周林、罗勇智、袁斌、王波、高崇、金伟、李力。

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
起诉科经办人:童跃平(办公室电话:0812-2242477)

攀枝花市东区法院
办案法官:徐坤林(男,50多岁。手机:13508226828 办公室电话:0812-2224470 )

责任单位及恶人:
攀枝花市看守所攀枝花市看守所<br>电话:0812-2222558,0812-2222589<br>(注:攀枝花市“弯腰树”看守所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一日搬迁到仁和区棉纱湾,改名为攀枝花市仁和区棉纱湾看守所。)
攀枝花市国保支队 : 邹勇军
攀枝花市国安局值班室3343441 办公室3343342<br>局长黄世谦<br>
东区法院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大河北路154号<br>邮编: 617067  区号:0812
东区检察院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br>检察长卢建军<br>副检察长刘德高<br>副检察长熊斌<br>政治处主任郑兴华812-2232708,13808140919<br>副检察长冉春晴812-2242149<br>纪检组长吴大志<br>副检察长程林<br>公诉科林伦军。:0812-2241899<br>办公室812-2243699<br>812-2242477<br>812-2231740<br>案管812-2229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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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东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14年9月23日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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