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自祥
简介:
郑自祥(Zheng,Zixiang),
男 ,
72岁 ,
湖北咸宁市通城县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八月份,郑自祥因为修炼大法,被软禁在城关卫生院半个月。 二零零一年四月,又被非法关押在县第二看守所二十多天,被勒索四百元左右。国保大队恶警李英灿、张定二、杨雄等人多次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师父法像、录音带、身份证,勒索钱财。 二零零二年,郑自祥再次被非法关押于第一看守所六十多天,被勒索一千四百多元。 二零零四年十月份,郑自祥又被非法关押于县第一看守所三个多月。进看守所第一天,李英灿、张定二、杨雄等八个恶警分成四班二十四小时轮流刑讯逼供,三天三夜不准坐、不准闭眼。到第三天,郑自祥的双腿已肿得像冬瓜似的,人已经支撑不住,有时倒下了,但仍被继续非法关押迫害。六十多天后,郑自祥身体病状加重,不能行走,每天躺着,到后来吃也吃不下,一百二十多斤的身体,只有九十来斤了,人快不行了,恶警还不罢休,勒索七千多元才放人。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上,通城县法轮功学员方四凤、郑自祥在塘湖镇黄袍地方送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塘湖镇派出所警察绑架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当晚被非法关押于通城县第一看守所。经多方营救,郑自祥十月二十四日回家。 通城县法轮功学员方世凤、郑自祥,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晚在塘湖镇黄袍发送大法真相资料,被塘湖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被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经多方营救,七十多岁的郑自祥于十月二十四日回家。回家后,警察胡汉雄、张定二等不断骚扰、恐吓郑自祥,郑自祥被迫流离失所,连过年都不能和亲人 团聚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日早上六点左右,郑自祥在家中被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通城县第一看守所。 当时,郑自祥正坐在床上,国保大队的几个人闯进来,郑叫他们不要迫害大法弟子,这样对自己不好。他们哪里听得进这些,把郑自祥从床上拖下来,拖走。这时八、九岁的孙子吓得直哭,抱住爷爷,此时一人拽住小孙子摔出去好远。老伴这时也被惊醒了,跑来也被国保大队人员抓住摔出去好远。 通城县法院害怕家属请律师作无罪辩护,违反基本的法律程序,突然通知家属十一月二日上午(第二天上午)非法开庭。两个月以来郑自祥老人已被迫害致双脚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视力下降,听力下降,头痛很厉害。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八点三十分,湖北省通城县法轮功学员郑自祥在县法院被非法开庭。法院只允许郑自祥婆婆、儿子、女儿等五位家属进场旁听。主审法官是吴红霞,公诉人是通城县检察院杨桃平等俩人。所谓的案子很快就到了法院,由于时间来不及,家人没有请律师,由郑自祥的女儿郑巍娥为父亲作无罪辩护。 郑巍娥念了辩护词,陈述了《宪法》规定信仰自由,父亲应被无罪释放等观点和要求。并说父亲已被关押至如此状况,看守所及法院都没有通知家属,完全不对人的生命负责。 郑自祥也说自己修炼法轮功二十年以来身体健康,没打过针吃过药;自己按真善忍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他人的好人,没有伤害他人危害社会,根本就没有违法犯罪。他还举例子说自己出几次车祸不找肇事者半点麻烦,不要别人出一分钱;别人碰到困难自己主动帮助。 通城县国保大队警察张定二、胡汉雄开着车来到法院马路上、周围观察摄像,想看清在外面的法轮功学员。 非法庭审大约于十点结束,法庭没有宣判。主审法官吴红霞说把郑自祥送到看守所羁押。郑自祥是被自己的儿子从被告席上驮上警车的。 郑自祥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目前(二零一七年八月)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被绑架的大法弟子郑自祥、汪国清已回家。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审讯;
不准坐;
恶人举报;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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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现附以下电话号码:
吴红霞(庭长):15391669822 0715-4862061
院长:肖创彬 0715-4862066
看守所 0715-4359564
副院长:谭小军 13707244862
副院长:吴锋 15391679888
副院长:李曙明 15391669777
庭长:姜功仁 15391669923
庭长:游巍 15391669918
通城县检察院 办公室1 0715-4322004 办公室2 0715-4329461
政治处 0715-4338167
监督科 0715-4359529
通城县公安局 局办公室 0715-4331110
国保大队 0715-4322491
塘湖镇派出所 0715-4680110
通城县政法委员会 办公室 0715-4322719
综治办 0715-4338060
维稳办 0715-4338061
通城县委办公室 0715-4322151 传真 0715-4324397
610办公室 0715-4354610 主任:熊林清18007244637
通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0715-4322618 传真 0715-4322618 通城县政府 办公室 0715-4322559 秘书科 0715-4338172
综合科 0715-4322370
法制办 0715-4320523
通城县第一看守所 0715-4359564
通城县公安局副政委吴鲁海,是管迫害法轮功的,但没有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吴鲁海:18995828309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沙洋范家台监狱
通城县公安局
:
张定二,
李英灿,
胡汉雄
通城县国安大队
:
杨雄
通城县看守所
通城县检察院
:
杨桃萍
通城县法院
:
吴红霞
更新日期: 2018年8月20日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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