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德琼
简介:
冯德琼(Feng,Deqiong),
女 ,
63岁 ,
四川泸县奇峰法轮功学员,玄滩镇居民,农村妇女。二零零九年,法轮功学员冯德琼因向民众讲真相曾遭到泸州纳溪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中共黑暗的劳改营里痛苦煎熬三年。 二零一三年,冯德琼到泸县毗卢镇赶集被绑架,因体检出血压高,被泸县国保邓基祥等“取保候审”处置。 二零一四年上半年泸州泸县法轮功学员冯德琼被泸州市泸县公安局绑架。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冯德琼被四川泸县国保特务在她女儿上班的地点蹲坑绑架,关押进泸州纳溪看守所。 数月前,冯德琼到泸县毗卢镇赶集被绑架,因体检出血压高非法关押未遂,被泸县国保邓基祥等“取保候审”处置。此次泸县国保以冯德琼离开所在地为由,将其绑架关押,说是作“在逃”处理。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冯德琼的亲人、朋友到泸县国保要人,向办案人国保副大队长刘超等理论法律,讲真相,国保人员说,“上面叫干就得干。你们觉得冤枉可以上告”。 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四川泸县法院在纳溪看守所内对法轮功学员冯德琼非法庭审。 三月三十一日下午四点过,冯德琼的家属才得到开庭通知。法院了解到冯德琼的亲朋好友大约有十几个人将参加开庭旁听,就告知只能进去三人,说超过人数要到派出所开证明。因为开证明时间来不及了,第二天只有冯德琼的子女及亲戚三人参加了旁听。法庭上,泸县检察院公诉人仍然按刑法300条论罪,故意沿用老套路制造冤狱,欲加害冯德琼。庭审大约一小时左右。从上午十点开始,约十一点结束。法庭休庭,没有宣判。法庭外有社区、便衣巡视、盘问,企图阻挡群众进入看守所大门声援。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四川泸县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冯德琼两年,罚款二千元。冯德琼不服诬判要上诉。缪雯作为公诉人,将泸县法轮功学员冯德琼投进冤狱,迫害两年。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三点半,四川泸州中级法院在泸州纳溪看守所内对泸县法轮功学员冯德琼二审开庭。冯德琼的女儿与北京律师为冯德琼做无罪辩护。法官静心听取庭辩,律师辩护顺利。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开庭,开庭日听候通知。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四川泸州中级法院下达对泸县法轮功学员冯德琼案维持一审冤判的裁定书,与泸县法院合伙迫害冯德琼。 二零一七年,泸州地区梁文德、罗水珍、张光先、张利辉、唐天敏、刘云芳、冯德琼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现在,六名法轮功学员已在二零一七年年底前,全部被劫持到监狱,除刘云芳因血压高,监狱拒收仍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上半年,泸县玄滩派出所伙同龙马潭区小市派出所两次闯入冯德琼女儿家,骚扰居住在龙马潭区的泸县法轮功学员冯德琼。第一次来没见着冯德琼,就问其女儿,你妈出去发东西没有?并与其女儿合影留照。第二次见到冯德琼就叫她不要出去(讲真相),就在家“安分守己”(认为合法的讲真相是不安分守己),还说经常要来“关心”她。 泸县法院曾对冯德琼、易群仁、陈洪州,杨春蓉等几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月,对非法关押了长达一年的龙马潭区法轮功学员罗太会、雷焕英、邓万英、苟正琼两次秘密庭审,两位正义律师出庭无罪辩护;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连判程思桂、易群仁、汪显树三人。刑期四年、四年半。易群仁、汪显树不服诬判,已上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审判;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泸州市八旬老太程思桂被枉判四年半
四川泸州市邪党施“清零行动”-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
四川泸州地区法轮功学员2020年上半年遭骚扰情况
2017年四川泸州市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四川泸州中级法院维持对冯德琼的冤判
四川泸州法院对冯德琼二审开庭
四川泸县法轮功学员冯德琼被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四川泸州法轮功学员冯德琼遭诬判两年
四川泸县冯德琼被非法庭审
上半年四川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统计
四川泸县奇峰派出所、泸县国保六一零迫害李华玉
相关单位及个人:
诬判冯德琼的部份责任人:
泸县法院审判长陈启松
审判员商晟
陪审员熊先孝
泸州市中级法院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冯德琼的部份责任人:
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 陈刚
审判员万晓波、程德朋
书记员 余静
泸州市检察院公诉人 杨乔
责任单位及恶人:
泸州市“六一零”
:
王自强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泸州市纳溪看守所
泸州市中级法院
泸州市公安局
:
陈汉文,
刘萌
龙马潭区小市派出所
泸州市泸县公安局
:
邓基祥,
刘超
泸县法院
玄滩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27日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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