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洪文
简介:
崔洪文(Cui,Hongwen),
男 ,
42岁 ,
吉林松原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崔洪文开车去前郭尔罗斯自治县查干花镇二青山屯(老英吐村)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二青山巡逻员告到查干花派出所,派出所绑架崔洪文并将其车扣押,将人交给了前郭县国保大队。 当晚,前郭县国保大队魏玉山(此案经办人)、王景龙、王金刚等四、五人,押着崔洪文至其家中,在未出示任何有效证件(警察证,搜查证)情况下,非法搜走家中私人物品:佳能激光打印机一台(价值三千元),佳能彩喷打印机(价值一千九百元),刻录机一台(一千元左右),电脑主机两台,显示器一台、小锅一台等,未出示物品清单给其家人。当晚就将崔洪文非法扣押在前郭县看守所。 十二月十七日,前郭县检察院下达所谓逮捕令,图谋继续非法关押迫害崔洪文。 二零一三年末,松原市中共警察连续绑架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松原市前郭县法轮功学员孙鹏、王悦夫妇、崔洪文、刘玉亮被绑架。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下午,崔洪文家属委托两位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崔洪文,会见后得知崔洪文在被关押期间所租车库内存放的大法书籍,以及自己做生意所进的一百二十套电视接收设备(价值约一万八千元)等也被国保大队非法没收。 其后家属多次去国保大队找魏玉山询问案情以及领取崔洪文随身物品,都不在,国保大队也几乎无人上班。 一月二十八日,崔洪文家属接到魏玉山通知后去取崔洪文随身物品,家属在所领物品中没有看到所扣的捷达车钥匙以及被非法搜查的自家所租仓库钥匙,询问车呢?魏玉山说车是作案工具,被查干花派出所扣了。家属于当日没有领取任何物品。 二月八日,一律师和家属去前郭县检察院询问崔洪文案是否到达检察院,检察院张伟告诉说已经起诉到法院了,卷宗在法院呢!律师质问张伟为什么不按法律程序办案,明明有律师介入案子,案子在起诉前应该有征求律师意见这一程序,并且移交法院前也应该通知律师和家属。张伟说应该通知吗?这个我不清楚。于是家属和律师去前郭县法院,负责案子的胡方权不在,律师把手续交给一位姓初的胡方权同事手中。 二月八日下午,律师和家属去前郭县看守所会见崔洪文。会见室门口贴出一张通知,原文如下:根据市政法委、市局监管支队要求,律师会见一零五室崔洪文(法轮功),请示刘国军所长同意,或请示市司法局律师处同意方可会见。落款时间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前郭县看守所。 律师先后给所长刘国军、驻所检察官梁柏成和李吉稳,询问关于律师会见凭三证就可以见,去司法局开准见手续才准许会见是属于不合理的违法行为。所长推说不知道有这个通知,只按上面命令来,驻所检也没有站在律师的立场去制止这种非法阻止会见的违法行为。当日没有会见成功。 二月十二日,另一律师去前郭县法院交律师手续,前郭县法院依旧同前郭县看守所一样,要求律师去司法局开手续,说是用来证明律师的合法身份以及备案用。律师坚持称法院的做法是违法行为,律师的证件手续齐全,全国各地办案子也没有去当地司法局核实身份这一说法,和前郭县法院刑事庭徐院长、耿副院长、胡方权法官三人就这一问题争执两个多小时,法院方面两次向上级(市里和省里)请示,最后结果仍是要求律师去司法局办这个手续。 二月十三日,两位律师在司法局开到了看守所准见手续以及法院要的手续,上午,两位律师把手续正式交到了前郭县法院并看到了崔洪文的卷宗。胡方权法官告诉律师,法庭上不准许律师针对法轮功的性质进行辩护。 律师已经向松原市中级法院上交了控告信,控告吉林省前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魏玉山和吉林省前郭县检察院的张伟渎职行为。 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幕后操纵的是松原市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三月底,承办法官胡方权再次电话通知律师,要求到律师执业地即北京市司法局开具「不是私自代理」的证明。律师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到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办事人员告知本机关不向任何人、任何单位出具此类证明。律师立即联系承办法官胡方权说明情况,并于四月九日上午赶到前郭县法院找到主管副院长徐洪杰,但仍被告知没有该证明肯定不让开庭! 四月九日下午,家属陪同律师到前郭县看守所提出会见再次被刘国军所长拒绝,同样要求去司法局开证明。 律师认为,胡方权、徐洪杰、刘国军的行为是在搞地方司法自治,滥用权力私设法外程序,违法增加辩护律师义务。由于跨省之间司法行政部门无协调,导致前郭县法院和看守所要求外省市司法局出具「不是私自代理」的这种证明实际上是不可能完成的,其实质上就是在恶意侵害律师执业权。 在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的控告书中,律师表示,胡方权、徐洪杰、刘国军等人应立即纠正错误行为,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依法通知律师开庭,依法安排律师会见。律师还提请受案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法轮功学员崔洪文被绑架后,松原市政法委、各级公、检、法、司互相勾结,以权代法,禁止律师会见、出庭辩护、剥夺当事人诉讼权,秘密开庭。 近日(二零一四年九月),吉林省松原市六位法轮功学员被松原市政法委、公检法非法重判三至十年,两位法轮功学员被秘密非法庭审。 据悉,吉林省松原市法轮功学员孙鹏被诬判十年,妻子王月(悦)被诬判八年,法轮功学员崔洪文被诬判九年,法轮功学员刘玉亮被诬判三年,法轮功学员李颖辉被诬判四年,法轮功学员李成文被诬判三年。这几位法轮功学员均已上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松原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
会见当事人权利被剥夺 六律师投诉
吉林前郭县公检法滥权枉法 律师控告
吉林松原市公检法司践踏法律、刁难律师
吉林松原市崔洪文被劫持月余 家属呼吁关注
相关单位及个人:
办案人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国保大队 魏某某18004380766 座机:2136600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国保大队长 杜长顺 18043800168 13304385266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看守所长 刘国军 13159585208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徐晓明 18043800021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公安局长 施明有 18043807001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督查支队长 黄作安 18043800102
责任单位及恶人:
前郭县公安局
:
王景龙,
魏玉山,
王金刚
前郭县看守所
:
刘国军
前郭县法院
:
胡方权
松原市610办公室
松原市司法局
松原市政法委
查干花派出所
前郭县检察院
:
张伟
更新日期: 2014年9月11日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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