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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兰蜻

简介:
宁兰蜻
(Ning,Lanqing), 女 , 年龄未知 , 四川内江市威远县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宁兰蜻被劫持到内江市洗脑班,非法关押半年多。

二零一四年上半年四川内江市3名法轮功学员宁蓝青、方方、康银芝被内江市公安局绑架。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上午,四川省威远县严陵镇法轮功学员吴秀容、宁兰蜻在县城向世人讲真相时被威远公安局城北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下午被警察强行抄家。宁兰蜻被抢走计算机二台、打印机三台、现金一万多元、耗材、大法书籍、数据等;吴秀容家中被查抄几份真相资料。

在被非法关押的一个多月里,宁一直绝食抗议威远公、检、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并一直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不但不听,还疯狂的对宁兰蜻采用暴力手段强行灌食,并对她强行注射不明药物。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宁兰蜻的家人收到了威远检察院对宁实施非法逮捕的通知书。目前县公安局、检察院及县610办正在构陷罪名企图加重迫害。

四川内江市威远县法轮功学员宁兰蜻、吴秀蓉,于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被非法抓捕,关押在内江市看守所至今(二零一七年八月三日),案子已经到了法院,家人已为二位聘请正义律师准备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四川省威远县法院将对宁兰蜻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上午,四川省威远县法院非法庭审了法轮功学员宁兰蜻、吴秀容。二位法轮功学员已被非法异地关押在四川省内江市看守所近一年并遭到残酷迫害。

庭审中,律师有理有据为被控的两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两位法轮功学员自己也都做了自辩,并在庭上呼吁公诉人和法官不要跟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好人,告诉他们善恶有报。

庭审中,公诉人古能一再指控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要求判宁蓝蜻一年,判吴秀容一年半。在法轮功学员据理力争后,她有些恼羞成怒,直接喊判吴秀容三年。最后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10时30分,威远县法院再次非法开庭,法庭称:因律师的无罪辩护,对二人是否犯罪问题,县法院经请示上级公安机关和上级法院,强认二人有罪,对二名律师的所有辩护意见都不予采纳,故而匆匆对二人非法宣判,宁兰蜻家中被查抄的电脑、打印机、真相币及真相资料共500余份,被诬判三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吴秀容家中被查抄的少量真相资料不够判刑,仅因其2014年曾被诬判过一年多,刑满后间隔不到五年,故而被重判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法庭非法宣判后,宁兰蜻、吴秀容二人要求陈述,被法庭粗暴制止,二人拒绝签字,之后即被匆匆带回内江市看守所。目前, 宁兰蜻、吴秀容二人拟上诉至内江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宁兰蜻、吴秀容将在内江市看守所二审开庭。两人的辩护律师将在二审中继续为两人辩护。律师建议法庭要么将案件发回重审,要么改判二人无罪。法庭即刻宣布休庭,下次开庭宣判。时隔八天之后,内江市中级法院于四月二十六月开庭宣布:驳回吴秀容、宁兰蜻二人的上诉,维持冤判。法庭审判长:刘平(女)、审判员(主审法官):宋兵、审判员:李莉萨(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关押抄家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摧残性灌食强行施药非法发布逮捕令非法审判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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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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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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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洗脑班内江洗脑班头目姓欧,其人电话13980209190。<br>
威远县公安局局长:罗智权<br>副局长:余久安<br>政委:曾礼仁<br>科长:赖福祥、周桂英<br>公安警察:张兵、刘成刚、余祥生、廖华伟、郭伟、胡德才
内江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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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年11月1日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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