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敏
简介:
吴志敏(Wu,Zhimin),
男 ,
年龄未知 ,
湖北咸宁通城县法轮功学员。卢玉华,现年五十六岁,她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都修炼法轮功。在中共对法轮功十多年的迫害中,遭到多次非法抄家,她本人被绑架三次,儿子吴志敏被绑架过七次,大女儿吴荣荣、小女儿吴雪艳也都各被绑架过一次。其中儿子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大女儿被非法劳教一年,全家经济损失达数万元,并使全家人的身心受到了严重的创伤。 1999年7月20日,在江泽民与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卢玉华女士全家受到了严重迫害。 2000年上半年的一天,卢玉华的儿子吴志敏在崇阳县肖岭乡一法轮功学员家交流修炼心得,突然肖岭乡派出所几个恶警闯入,将吴志敏等几位法轮功学员绑架。吴志敏被恶警殴打,强行押上警车到派出所,当晚又把他们非法关押到崇阳县拘留所,几天后吴志敏被转入通城县拘留所非法关押。那次吴志敏共被非法关押15天,被拘留所勒索伙食费225元。 2000年下半年的一天傍晚,卢玉华和儿子吴志敏在家,沙堆镇派出所所长李大成、胡老三等人闯入她家,非法抄家。当时卢玉华丈夫吴幼平被派出所的人恐吓,也被恶人利用,要母子俩把书交出来。当时李大成等人气势汹汹,威胁恐吓,对吴志敏说看守所号子里犯人要把你打个死等话。非法抄家折腾了很久后,吴志敏被恶警们绑架到通城县拘留所非法关押了81天,出来时被勒索伙食费几百元。其间他多次被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张定二、杨雄(现已车祸遭报)非法提审,并被他们辱骂,一次他还被张定二打耳光。 次日天刚亮,派出所的人将卢玉华放出,叫她上车,她不知要把她带到何处,无奈之中跟着上车,后来才得知是带她回去抄家。他们在卢玉华家翻箱倒柜,把她家搞得一片狼藉(注:抄家时未带任何手续证明),他们就是这样私闯民宅,任意枉为。卢玉华的儿子吴志敏当天在通城县一中读高三也被通城国保警察闯入他租住的地方绑架到通城县公安局拘留所非法关押,并被强行灌食。吴志敏被灌食后,不久转到了通城县第一看守所。吴志敏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时,已是高考临近之时,当局都没有将人放出,以至被非法剥夺考试资格。本来,卢玉华儿子吴志敏成绩优异,考上二线没问题,就这样,一个靠种田维持生计供养儿子读高中的农村家庭,对儿子考上大学的全部希望毁灭在由江泽民一手发动的这场残酷迫害中。 几个月后,吴志敏被强行送往武汉狮子山劳教所非法劳教,由于身体状况,劳教所拒收,后又强押回通城县看守所继续迫害。 后来卢玉华的儿子吴志敏被无期限的关押,卢玉华的丈夫多次去要人,他们不但不放人,连见个面都不给。由于吴志敏长期遭受精神和肉体的折磨,直至后来全身被迫害致瘫痪,脚不能行走,手不能拿东西,看守所才将奄奄一息的儿子由犯人驮出推给孩子的爸爸。当时,看到儿子由一个健壮的二十多岁的有希望考上重点大学的年轻男子汉变成眼前的这样一个双腿不能走路、被折磨的脱了相的人时,孩子的父亲不由得眼泪直流。在放人之前,还被国保大队勒索了三千多元钱,由此卢玉华女士家庭遭受了中共经济上、精神上、肉体上的多种迫害和损失, 2002年正月,卢玉华儿子吴志敏从看守所出来不久,身体还没有恢复,走路都很困难的情况下,沙堆派出所胡老三与万勇等人又将他再次绑架到县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多天。 2003年3月份,吴志敏在一个私学教书,他正在上课时,沙堆派出所胡老三、万勇等人将他强行绑架拖上车,当时他的学生哭喊着不让抓他们的好老师走,这些中共警察哪里听得进这些话,还是强把他们的老师带走了。这次沙堆镇政府人员参加了,把他绑架到武汉汤逊湖洗脑班强行“转化”四十多天,被迫害得精神恍惚。 2004年10月22日晚上,卢玉华儿子吴志敏在通城县隽水镇租房处被通城县国保大队绑架。当时十多个警察破门而入,气势汹汹,非法抄走房间所有私人财物。几个警察按住吴志敏照相后立即强行押上警车。警车首先开到国保大队,李英灿、黎成刚等恶警们强行要吴志敏按手印。他不配合邪恶之徒的要求,就被恶警们打骂。这时一个站在门口未穿制服的人朝吴志敏身上踢几脚,而后吴志敏还是被几个恶警强行按手印、戴手铐,一个多小时后被送往通城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这次迫害一个多月,被非法勒索几千元,手机被没收,摩托车丢失,共计经济损失一万多元。 2005年卢玉华女士的儿子吴志敏在广东东莞一印刷厂打工,一天他拿着行李包出厂门口被工厂保安检查出包里有不少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真相资料随即被保安没收,吴志敏被迫出厂。本来他在厂里是一位技术工,人品优秀,只因他信仰了法轮功,就要被迫离职。中共邪党把迫害法轮功的魔爪伸入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2008年上半年的一天,卢玉华儿子吴志敏在通城县街上一商店跟不明真相的世人讲真相,当时国保大队恶警张定二恰巧路过,把他手里的真相资料拿走,而且光天化日之下无任何手续强行搜身,还威胁说要叫车来把吴志敏抓走。 2010年5月12日晚上9点至12点,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李英灿、张定二、吴海、潘少明、李文强带领,出动警力几十人,对县城法轮功学员疯狂抓捕,绑架迫害。吴志敏在路上被恶警张定二等人劫持戴手铐绑架至公安局,但一个多小时后正念闯出。 2017年7月7日,是通城县大法弟子王细美从湖南省女子监狱二年期满出监的日子。她儿子开车前往湖南女子监狱去接,大法弟子吴志敏就顺便坐车想去看望被诬判四年的妻子胡关霞,没见着,就回了家,也没有见到王细美,后来知道是通城县610将王细美接走了,后来王细美回家了。湖南女子监狱负责人马上打电话给湖北省610,说,为什么来了个法轮功接人,要作处理。于是2017年7月19日上午,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胡龙兵,李英灿等一行三人,先是找到吴志敏村组组长,将吴志敏的父亲骗到村委会;又以同意出证明去湖南看其儿媳为借口,又欺骗说:要去看儿媳,带我们到你儿子租住的地方去看看,找他谈谈话。他信以为真,马上带他们去了,结果去了之后,二话没说,也没持任何法律手续,就翻箱倒柜,非法抄家,立即又闯进二个便衣,抢走了部份私有合法财产,并强行将吴志敏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吴志敏和妻子胡关霞都被非法关押着,他家的孩子一人在家,没人照顾,也没生活来源,直接伤害了幼小的儿童心灵,破坏了家庭的稳定。 2017年10月19日,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公安局送给吴志敏的家属一张由通城县检察院的逮捕通知书。吴志敏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通城县看守所。至2018年1月,吴志敏仍被非法关押。 2017年至2018年间,湖北通城县有以下法轮功学员被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仍被非法关押至今:汪明霞、吴志敏、王慧园、洪海华、王国清。 2019年8月下旬,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三位被非法超期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王慧媛、汪云霞、吴志敏分别被非法判刑。 吴志敏(男),2017年7月19日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2年半。 王慧媛(女,五十多岁),2017年8月30日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7年。 汪云霞(女),2017年8月30日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4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勒索钱财;
非法罚款;
抄家;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非法劳教;
洗脑/送洗脑班;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判刑;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省通城县王慧媛、汪云霞、吴志敏遭诬判情况
湖北通城县汪明霞等五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王会员、王国清、汪玉霞、吴志敏被非法关押四月余
湖北省通城县法轮功学员吴志敏遭非法逮捕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1695.html#17725235122
湖北通城县胡宝日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湖北通城县卢玉华及三个孩子遭迫害经历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的部分人员如下:
县公安国保大队:胡龙兵 张定二
县检察院:邓俊文 吴四兵
县法院:游卫 金雄文
检察院; 吴四兵电话13797256916
田红强,通城县公安局长
胡龙兵,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吴寿春,通城县检察院检察长
魏号国,通城县检察院检察长
方金标,通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郭明军,通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振兴,通城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
邓俊文,通城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华先江,通城县法院院长
吴锋,通城县法院副院长
陈武,通城县法院副院长
责任单位及恶人:
湖北狮子山劳教所
庙山汤逊湖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武汉板桥洗脑班/洪山区马湖村特二号)
通城县公安局
:
张定二,
李英灿
通城县国安大队
:
吴海,
杨雄,
潘少明,
李文强
通城县看守所
通城县沙堆派出所
:
胡老三,
李大成,
万勇
崇阳县肖岭乡派出所
崇阳县拘留所
通城县拘留所
通城县国保大队
:
胡龙兵
更新日期: 2019年8月30日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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