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梅
开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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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张艳梅(Zhang,Yanmei),
女 ,
年龄未知 ,
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艳梅现在被劫持在新康劳改监狱,身体状况非常虚弱。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早,张艳梅被二十多名警察入室绑架,并在二十七日被非法拘捕(据悉负责办案的恶警叫高朋)。张艳梅家人已委托律师为张艳梅做无罪辩护。 一月十三日早,长春市公安局和市国保大队二十多名恶警,闯入家住长春二道水景阁小区的张艳梅家,绑架走张艳梅和她的妹妹张艳霞,因张艳霞将恶警拿的搜查证撕毁,被恶警带上背扣带走。家被抄,抢走大量现金和私人财产(现金已要回)。 在恶警闯进张艳梅家中时,因患心脏病刚刚出院的70岁的老母正在家中吸氧,恶警根本就不顾及其家人的身体状况,依然威吓张艳梅姐妹俩人,并给张艳霞带上背扣,导致其母亲受到惊吓病情加重,当天即被送进医院抢救,因病情严重,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 在市公安局,张艳梅被恶警威胁、恐吓、刑讯、坐老虎凳,被一于姓恶警将其下巴、嘴打破,满嘴是血。张艳霞被绑架到公交派出所审讯室被上老虎凳,胳膊被扣肿,腿被踢,心脏出现异常,浑身抽搐,倒地近三个小时,后被取保候审回家。 张艳梅于当天下午从市公安局送往市医院体检,检查出心脏早搏、房颤,还是被市局恶警劫持至新康监狱,监狱拒收,又被劫持送到第三看守所,第三看守所也拒收,当晩又返回市局非法关押一夜,第二天又被送往第三看守所,再次被拒收后,又返回新康监狱,新康监狱以肺结核病人接收入狱,(新康监狱中收监了很多患艾滋病犯人)。 当家属质问办案人员依据什么将张艳梅逮捕时,二道法院刑事庭庭长赵俊峰更是对家属口出狂言:“没有法律依据“。二道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蒋帅,公诉员范文婷竟然在案件还在二道检察院时公然欺骗家属,以案件已经加班转送二道区法院的谎言搪塞,另一边让小车司机偷着将案卷送到二道区法院。 在审查案件期间,二道区检察院公然违反案件公诉的审批程序,家属质疑该案件适用法律不当,罪名不清,证据不明,没有相关法律依据起诉,并要求二道区检察院解释家属提出的几点质疑,检察院都无法回答,自知理亏,采取哄骗、谎言和躲避的行为,在家属追问过急的情况下,公诉科长和副检察长根本顾不上阅卷,就将案卷送往二道区法院。 迫害张艳梅的“案件”移送到长春市二道区法院后,二道区法院拒不办理取保候审,也不接收律师手续,不许家属聘请的律师辩护,不许阅卷,躲避家属,不让进法院大门,不接电话,对家属态度极其恶劣,完全背离法院依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七日,二道区法院将起诉书送到张艳梅手中,以莫须有的罪名指控,将张艳梅一九九九年以前的法轮大法书、法像、资料、照片等都列为所谓“罪证”,还欺骗张艳梅说“家属没有找律师,要求聘请当地律师或指定律师”。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早七点,长春市二道区法院在不通知律师及家属的情况下,偷偷地非法开庭构陷已经被迫害的身体非常虚弱的张艳梅;七点四十左右,用120救护车把身穿病号服的张艳梅拉走。 法官赵俊峰、公诉人蒋帅等人按照捏造的假证据,非法对张艳梅进行庭审。庭内还有其它法院、检察院及政法委约十来人,二道公安分局警察十余人,共计二十来人在旁听席上。 张艳梅家属在早上七点左右到二道区法院进入审判厅,被十来个警察绑架到会见厅,不让到庭,还不许说话,并扬言将其送往二道分局。过后,家属去找赵俊峰要求他拿出法律依据,要求无罪释放! 家人于六月二十日才得知张艳梅己被非法宣判。 家属过后去找赵俊峰要求他拿出法律依据,要求无罪释放,赵俊峰却躲着家属,不接电话,也不露面。 参与迫害张艳梅的公检法人员有:长春市国保大队高朋,长春市预审处高磊,长春市预审一科科长关世辉,处长赵凯生,长春市检察院批捕科孙晓;长春市二道区检察院公诉员范文婷,公诉科长蒋帅,副检察长邵庭生;长春市二道区法院刑事庭庭长赵俊峰;长春市二道区政法委副书记刘英柏。 张艳梅被非法关押在新康监狱,迫害致重病,花去近两万元医药费。 至二零一六年一月,吉林省女子监狱现被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有:张艳梅等。 张艳梅申诉一案定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三十在长春市中级法院二十四法庭进行问讯。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是长春市大法弟子齐恩香和张艳梅三年冤狱期满的日子。九点钟左右,张艳梅被放出来后,由家人接走了。
迫害类型:
老虎凳;
威胁/恐吓;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强行施药;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毒打/殴打;
谎诈;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审判;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违反庭审程序;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春法官赵俊峰执法犯法-多次冤判法轮功学员
吉林省长春市大法弟子齐恩香再次被劫持
长春市张艳梅申诉案即将开庭
吉林省女子监狱现被非法关押的部份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概述
长春市法院偷偷开庭 张艳梅被非法判刑三年
长春法院秘密开庭迫害张艳梅
张艳梅被迫害身体虚弱 长春公检法图谋继续迫害
长春市张艳梅被劫持在新康监狱 身体虚弱
责任单位及恶人:
长春市公安局
:
赵凯生,
高磊,
关世辉
长春市公安局一处(长春公安一处)
:
高朋
二道区法院
:
赵俊峰
长春市检察院
:
孙晓
二道区检察院
:
范文婷,
蒋帅,
邵庭生
二道区政法委
:
刘英柏
长春新康监狱
更新日期: 2018年4月6日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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