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花
简介:
李桂花(Li,Guihua),
女 ,
48岁 ,
黑龙江伊春市南岔区浩良河镇法輪功學員。原社保科会计。2000年12月底,李桂花因贴法轮大法好的标语被恶人举报。随后被警察李兆宏,施向林从家绑架到浩良河化肥厂派出所。一个月后,逼迫家人写了所谓的认识,被勒索5000元保证金放回(后要回3500元)。 2004年12月初,警察徐晓光和镇派出所一名警察在邮局又将李桂花绑架,随即南岔政保科长韩振忠,“610”头目吕纪伟等人赶来抄家,抄单位,抢走单位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个人多功能一体机一台,后被绑架到南岔公安局。当时李桂花还有一位常人的朋友被绑架到南岔呆一宿,被勒索3000元后放回。当时的宣传部部长荣纪民把李桂花所谓的认识在广播站播出,又强迫李桂花和家人接受伊春电视台采访,未经本人同意在电视频道播出,而且只有解说没有本人声音。李桂花在南岔公安局有四批警察轮番审问,被强迫踩法像,开窗户冻,拿凉水浇头,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不让吃饭,不让洗漱,恶警刘德辉欺骗诱供,后李桂花被非法判刑三年。 李桂花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丈夫被迫与其离婚,孩子失去家庭温暖, 李桂花的母亲因思念过度病逝。 2015年7月22日上午,伊春市浩良河法轮功学员李桂花到佳木斯市站前邮局邮寄诉江状,被佳木斯顺和派出所警察绑架,李桂花绝食抵制迫害,25日得以回家。 法轮功学员李桂花一直在外地打工,2015年10月28日上午,突然有警察到鹤岗市新华农场一旅店找李桂花,并问店主李桂花退房没有,店主回答,今天早晨刚退的,中午回来取东西。他们没找到人,就向店主询问李桂花的一些事情之后走了。据悉,他们是从宝泉岭公安局过来的,可能与诉江有关。李桂花住店时曾经登记过身份证。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勒索钱财;
抄家;
迫害同事、同學或服务对像;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吹凉风;
不准上厕所;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非法判刑;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浩良河化肥厂法轮功学员李桂花被骚扰
兴安血泪(五)
相关单位及个人:
警察徐晓光、刘德辉
责任单位及恶人:
顺和派出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公安分局
:
韩振中
黑龙江省伊春市610办公室
:
吕继伟
浩良河镇化肥厂派出所
:
李兆宏,
施向林,
荣纪民
更新日期: 2015年12月9日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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