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7.20进京为法轮功鸣冤,法轮功学员徐凤春被刘家河派出所陈有亮和刘明利非法抓回刘家河勒索五百元,由尹晓东送凤城北山拘留所关押十五天,回家后又被村干部勒索八十元。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六日,被尹晓东非法送凤城草河洗脑班强制“转化”。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洗脑/送洗脑班;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凤城市恶警的罪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山拘留所 凤城市刘家河镇八道河派出所 : 刘明利, 伊晓东 草河洗脑班 刘家河派出所 : 陈有亮
更新日期: 2014年2月26日 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