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雨民
简介:
高雨民(Gao,Yumin),
男 ,
四十多岁 ,
辽宁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是阜新市公安局刑警队警察,曾立过二等功。高雨民,四十多岁,却已有着二十几年的警龄。他为人热情,在单位,他工作上尽职尽责,荣获过多项奖励,还曾抓捕杀人犯立过二等功。在家里,他孝敬老人,精心照顾患精神病的妻子。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六日,高雨民在阜新市彰武县彰古台镇发放关于法轮功真实情况的资料时,被彰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崔海峰等人绑架、迫害,高雨民绝食抗议近六十天,出现生命危险,才被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获释。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刚刚恢复好的高雨民遭彰武县法院再次绑架,于三月十四日被非法庭审,彰武法院唐兴全等法官对其非法判刑五年。高雨民依法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将此案发回彰武县法院重审。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上午,辽宁彰武县法院借用阜新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高雨民、杨秀芬、武桂琴、金星和齐俊荣。 高雨民下车后,要求警察除去他身上的手铐、脚镣,警察没有除掉刑具,而是将他拖进法庭,当时至少有三十多个法警,对他如临大敌。高雨民高喊:“我不是罪犯!手铐给我打开!”并挣脱法警坐在地上。高雨民的家属见此高声大喊:“把他手铐打开!这是什么法院?杀人强奸不管!这算个什么事?告他们去!这都有监控录像!”最后法警把高雨民拖到法院的小号里,审判长唐新全等人要高雨民承认被强加的“罪行”。高雨民大声正告他们:“你们对我所为,都是强加的,我是合法的公民,我不配合你们。我配合你们,你们就是在犯罪,宪法规定信仰自由,宪法是母法,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大法是正法。”高雨民刚说了几句话就被唐新全打断了,不让说话。 市政法委书记刘宝兴、副书记王秋博及彰武法院法官等“国家干部”一再撒谎,反复欺骗高雨民的家人。他们的丑陋行径使本来因听信邪党谎言而对大法存有误解的高雨民家人,终于看清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违法与邪恶,他们请来了北京律师陈智勇来为高雨民做无罪辩护。 非法开庭前夕,当彰武法院院长寇虹霞得知陈律师要在信仰角度,依据《宪法》为高雨民做无罪辩护时,一方面通报政法委给高雨民家属施压,威胁如做无罪辩护就不让律师出庭等;另一方面又与律师约谈,说辽宁省有规定不许给法轮功做无罪辩护。当律师让寇虹霞出示相关法规档时,寇虹霞却尴尬的拿不出来。又是一个怕被留有罪证的“口头档”。 在非法庭审时,陈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而高雨民也正告参与非法庭审的法官等人,他是按着宪法赋予的权力行使自己的权益,并且指出了彰武县公检法对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强加的、非法的。即使这样,院长寇虹霞,法官周立喜等仍不顾违宪之实,在高雨民零口供的情况下,又诬判三年半徒刑。 高雨民申诉到市中级法院。此时,彰武县法院及市政法委等百般使坏,欺骗高雨民的家人让其辞退正义律师,(虽没得逞,但也有一定的影响)高雨民不得不开始了再次的绝食,抗议对他的迫害。 高雨民被非法关押近一年,被非法判刑五年,上诉后仍遭诬判三年半。在再次上诉无果的情况下,高雨民绝食抗议二十多天。新近得知,看守所在没有通知律师与家人的情况下,已将高雨民劫持到沈阳(原)大北监狱。目前,情况不详。 高雨民的哥哥、姐姐为了他四处奔波,他的妹妹不敢提二哥,一提就泪流满面。高雨民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更是每天焦急的盼着儿子回家。 高雨民遭到彰武县黑坨子看守所警察的拳打脚踢、野蛮鼻饲灌食和打盐水等摧残! 身体已极度虚弱的高雨民却在市政法委和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非法组织的授意下,被偷偷送到沈阳监狱城新康监狱医院,经过权钱交易被强行入监。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总医院检验报告单上显示,高雨民有十五项指标不合格,肾衰竭,肾、肝受损且已伤及心脏……,已给家属下了病危通知。高雨民人已脱相,眼睛看不清东西,而且不知冷热,手脚却还被戴着手铐、脚镣,手腕、脚腕均有伤痕,头发被强行剃光,头上留有一道道划痕,而且经常昏迷,让人看着心碎不已! 此间,高雨民被辗转了几个公安所属医院,但是,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下午在吐血、便血的情况下却被送到沈阳监狱城第一监狱第二监区加重迫害。 沈阳监狱城非法收下吐血、便血的高雨民后,随即就把病危的高雨民留在监狱医院。待高雨民身体稍有好转后,就把他关在沈阳第一监狱十九监区集训队。高雨民继续绝食反迫害,目前他身体虚弱的不能站立。而十九监区队长说,高雨民不“转化”就不够保外就医条件,“转化”了立马就能办。 高雨民家中有八十岁的老母亲及患有精神病的妻子,他的哥哥两次为弟弟伸冤,两次都被气的精神异常,都经过一阶段住院治疗,如今他的哥哥再也经不起听到弟弟被害的消息了。 为了反迫害,高雨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以绝食来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高雨民遭到了灌食、毒打、关小号、注射破坏神经药物等更严酷的迫害,且公安内部曾一度盛传高雨民已死。 目前高雨民已被迫害得不能喝水、不能进稀食(长期遭灌食,口腔内小舌受损),因被强行注射破坏神经药物,智力急速下降到如小孩子一般。 现在沈阳第一监狱被残酷迫害被非法关押在沈阳第一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高雨民,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十点四十分从七三九医院转送往沈阳医大一医院,据悉是给高雨民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疗,治疗后还将返回七三九医院。消息说途中有两辆救护车护送高雨民,家属的车跟在后面。 据悉监狱已经同意高雨民回家治疗,是省政法委“六一零”不批准。 阜新市法轮功学员高雨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到期时间为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高雨民在沈阳第一监狱遭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智能严重受损,在监狱医院由家人全程照料。 高雨民刑期已满,但因身体被迫害的奄奄一息家属拒接收,现被阜新市“六一零”接回送到公安医院里。 辽宁阜新优秀警察高雨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现刑期已满,但因身体被迫害的奄奄一息,家属拒接收,现被阜新市610接回送到公安医院里。 如今的高雨民已回家半年有余,仍然生活不能自理,时而抽搐、理智不清,智力如三四岁孩子一般。就是这样,阜新市政法委、“六一零”等也没放松对高雨民及其亲属的监控。他们威逼利诱家属,严防高雨民的消息外漏。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毒打/殴打 ;
摧残性灌食 ;
手铐/脚镣 ;
关小号;
注射不明毒针;
非法劳教;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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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沈阳大北监狱(沈阳监狱城二监狱)
辽宁省610办公室
阜新市政法委
:
刘宝兴,
王秋博
彰武县公安局
:
崔海峰
沈阳监狱城第一监狱
阜新市“610办公室”
阜新市法院
沈阳第一监狱
彰武县法院
:
寇虹霞,
周立喜,
唐新全
更新日期: 2020年8月31日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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