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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洋

简介:
张海洋
(Zhang,Haiyang), 男 , 年龄未知 , 涿州市百尺竿乡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晚十一点左右,涿州市码头镇涿瞳村法轮功学员曹晓梅、涿州市孙庄乡闫秀香、百尺竿乡法轮功学员张海洋(从租住小区)、百尺竿乡王云(男)都被非法抄家。

张海洋家被抢走打印机、书籍等资料,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三月十三日以后下落不详,可能被转至看守所。

河北涿州被非法关押的六位法轮功学员董汉杰、高春莲、王云、张海洋、葛志军、董俊红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在涿州市法院被非法开庭。其中主要负责此案的法官叫裴燕。公诉人为助理检察官(法律规定,助理检察官不能独立担任公诉人)。
数名黑衣法警装备齐全,在法庭内外不停走动。法院大门外,一辆特警车停在大门正前方,几辆警车不时的“巡视”。

原本定好上午十点开庭,被拖到中午十二点。四位律师分别为张传力、张俊杰、胡桂云、兰志学。当律师进入法庭时,法官裴燕执意要律师出示身份证,被律师严词拒绝。家属原来被告知都可以旁听,可法院又反悔说每个当事人只能有两名家属旁听,而且须登记和搜身才能进入。

开庭开始后,律师提出当事人为有信仰的人,而公诉方为无神论者,信仰取向不同,合议庭构成不合理,要求部份人员回避,却被法官无理由驳回。

当公诉人罗列完董汉杰所谓的“犯罪证据”后,辩护律师张传力义正词严质问公诉人:哪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董汉杰纯属于个人信仰,到底破坏国家那条法律的实施?公诉人不敢抬头,哑口无言。

律师辩护说信仰是每个公民与生俱来的正当合法权利,连父母都无权干涉。法律明确规定信仰自由,由此看来,在公民正当使用权利的情况下,执法机关却强加罪名,这到底是谁在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

律师强有力的辩护,法庭鸦雀无声,法官与公诉人无一人回应。

律师又指出公安机关抓获董汉杰时,未出示任何证件,在董汉杰的住处搜出的驾驶证、粮油证、户口本及其日常的生活用具也被认为“犯罪证据”被非法扣押。董汉杰当时骑的电动车和随身携带的东西也不翼而飞,在搜查清单中没有体现。以及“证据”上同一事情却有不同时间,同一签字却明显笔迹不同,这一系列明显表明公安机关在造假!

当公诉人罗列完高春莲所谓的“犯罪证据”后,张俊杰律师直面公诉人,质问:“请问公诉人,你一直在说我的当事人高春莲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请你明确指出,什么邪教?破坏那条法律实施?”之后就等待公诉人回答。公诉人紧张得不停咬嘴唇,头埋的很低,什么也说不出来。

法官趁机中断,张俊杰律师大声对法官说:审判长,我在行使我的权利。公诉人有义务将出于他口的“证据”解释清楚!法官强硬中断,兰志学律师这时提出,根据他查阅的卷宗,公诉人属于助理检察官,助理检察官不能独立担任公诉人。此时公诉人慌乱的来回翻阅“证据”,灰头土脸,狼狈不堪。

法官再次打断律师的质问,要求律师出示证明当事人无罪的证据。张传力律师拿出前不久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七个邪教组织的文件,举起来,对着全法庭的人说,这是国家规定的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兰志学律师手里拿着卷宗,说,这就是很好的证据,里面清楚的描述抓捕经过,没有一条能证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反而证明了公安机关无证抓捕,无证抄家,伪造事实,强加罪名!犯罪的应该是国家执法机关,是他们在破坏法律实施!话音未落,旁听席热烈的掌声突然响起!

此时整个法庭出现躁动,法警立即围向旁听的家属,强令其停止,并威胁家属把他们赶出去。法官更是惊恐不堪,态度蛮横的指责律师在故意煽动。律师指出,这是他的权利,他就是在出示他的证据,并指出其合理性。

四位律师,每位律师利用法律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强有力的无罪辩护,一致要求无罪释放。

最后,律师正告法官,根据新出台的规定,法官对审理的案件终身负责,希望法官凭良心公正执法!不要给自己留下罪证!法官宣布休庭,草草收场。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日,家属给法官打电话,问为什么无罪了还不放人,法官却说案子已经交到中院了,不要再找她了。当其他家属质问法官案子移交中院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和律师时,她却说只是交中院审理,案子还要送回来,就把电话挂断了。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涿州市法院在未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对六位法轮功学员董汉杰、高春莲、王云、张海洋、葛志军、董俊红非法判刑。董汉杰、高春莲被非法判刑五年,王云被非法判三缓五,张海洋、董俊红被非法判刑三年,葛志军被非法判刑四年。其中高春莲、董汉杰、张海洋、葛志军等四人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后,保定中级法院一直没有音讯。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去保定中院询问,得不到答案。家属层层追问,近日得知,卷宗已于四月十五日由涿州法院立案庭韩姓人员送至保定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娄姓人员接手。后案卷分到刑二庭,由庭长崔曙光负责接手。

家属在保定中院查询处查询时,工作人员输入当事人姓名,竟查不到案宗,也就是说,案子未录入电脑,未走规定的法律程序。家属问到刑二庭庭长崔曙光,崔庭长表示,此案上诉不会公开审理,由合议庭商量出结果后直接判决,且判决结果实际上他们也说了不算。言外之意,结果内定。其实就有黑手左右司法公正。

张海洋于二零一五年初提起上诉后,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涿州市看守所迫害。张海洋母亲近期到涿州市看守所探视,仅通过视频电话匆匆见了儿子一面。

河北省涿州市法轮功学员高春莲、董俊红已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六日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法轮功学员董汉杰、张海洋、葛志军已被劫持到唐山冀东监狱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抄家非法拘留非法判刑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非法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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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关部门及人员电话:
涿州市邪党委:办公室0312-3979028书记王舟13931216018宅0312-3075720
涿州市政府:0312-3979088
涿州市政法委:
书记刘铁英13731238666办0312-3853866宅0312-2018566
防范办0312-3636250
涿州市公安局:
电话0312-3852398
局长李栋梁13313232066办0312-3853866宅0312-3867666
国保大队长杨玉刚13333126768、13333126780
拘留所0312-3909411
看守所0312-3909639
司法局局长王玉峰 办0312-3633405

保定市中级法院:
刑二庭庭长崔曙光0312-3103101

涿州法院:
电话:0312-3852325
一审负责法官裴燕 0312-6672973
立案庭韩姓人员:0312-3852317

责任单位及恶人:
涿州市法院 : 裴燕
冀东监狱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第一监狱<br>冀东分局监狱 邮编:063305;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br>监狱长  宋辰良  办公室电话:0315-8327666  0315-8327966(宿舍) 0311-83807666(石家庄家电)   手机 :13930530566 13832978666<br>政 委  彭彦杰  办公室电话:0315-8327888   宅电:0315-8502668  手机:13903157108<br>纪委书记 安 跃  办公室电话:0315-8327668   宅电:0315-8502888  手机:13503150211<br>副监狱长 孙跃进  办公室电话:0315-8327898   宅电:0315-8310669  手机:13653155866<br>副监狱长 候宝臣  办公室电话:0315-8327686   宅电:0315-8310686  手机:13803329986<br>副监狱长 王晓德  办公室电话:0315-8327868   宅电:0315-8501993  手机:13603256338<br>副监狱长 李 兵  办公室电话:0315-8327688   宅电:0315-8310688  手机:13933327929<br>副监狱长 薛砚林  办公室电话:0315-8327999   宅电:0315-8501855  手机:13803306117 <br>办公室副主任 廖炳付 办公室电话:0315-8327988   宅电:0315-8501528  手机:13903383401<br>办公室副主任 高学东 办公室电话:0315-8327899   宅电:0315-8501777  手机:13603150707
涿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0312)3852132<br>李栋梁 公安局长  电话:3853866 手机:13932298008<br>李健吾 公安局政委 电话:3867666 手机:13313232066<br>宋玉庆 公安局副局长电话:3859208 手机:13833063166,13333126805。<br>樊如广 纪检书记  电话:3859956 手机:13032075888  (主管看守所)<p>涿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br>杨玉刚  手机:13333126768<br>家庭住址;交通局家属院中间一幢楼从西数第二个门洞第五层502
保定市中级法院地址:保定市天鹅中路1号,邮编 071051,区号0312<br>办公室3103019、3103000 (值班) 3103021(传真)<br>梁红继 中院院长 3103199、15931266688、3139688(办)<br>高素英 主管刑事副院长 3193588 13931692168<br>徐占军 纪检组长3103361、7225938(办)13931258568<br>殷文胜 政治部主任3103339、13731689555 、18603127119<br>办公室主任 金主任,电话:0312-7221253、3103101、3103107、3103108<br>院长:梁红骥<br>主审法官:刑事庭庭长田银娇<br>崔曙光:15832209966、13032081502<br>李毅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3103355(办)、13903226100<br>苑三国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3193588(办)、13931355598<br>刘文钧 副院长3103398、15903121626<br>靳小光 副院长3193266、13932253339<br>刘玉婷 副院长3103186、13001870066<br>孟学会 办公室主任3103369、13315213618<br>政治部3103125、人事处3103118<br>政治处7239303<br>法官处3103120、教育培训处310312<br>刑庭 0312-7224096<br>法官:崔曙光15832209966、13032081502办0312-3103101<br>刑一庭3103091、<br>刑二庭3103116<br>民一庭3103055、7239025<br>民二庭3103071、7223575<br>法警支队3103014<br>行政庭 0312-7223317<br>执行一庭 0312-7220167<br>执行二庭 0312-7222230<br>执行二庭 0312-7224130 : 崔曙光

更新日期: 2016年3月23日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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