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妍(研)
简介:
李妍(研)(Li,Ru?诶??诶),
女 ,
四十多岁 ,
辽宁本溪市大法弟子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本溪市明山区国保大队等恶警绑架17名法轮功学员,对其中的于立新、王秀燕、张梅珍、刘仕业、孙玉霞、李妍、高崇、李昕、王秀莲、高钢、马玉香、李纯等十二人正进行非法“批捕”,图谋非法判刑。警察没有任何凭证闯入法轮功学员家内暴力绑架,抢劫钱财甚至金银首饰。很多人惊呼,“这到底是警察还是土匪?!” 绑架法轮功学员李妍者:金山派出所:于洪岩、郑佳志;证人:王学兰(平山区福利小区主任)。 12名被非法批捕,关押13个月后,在六月三日开庭,因家属和律师的共同抗争,法庭取消当日庭审。 二零一三年五月被明山公安分局绑架至该所至今十一个月。因李妍绝食反迫害,被强行送入金山医院。期间看守所在没有通知家属和本人的情况下私自扣除李妍家人给她存的钱,说是医药费。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在辽宁省本溪市被绑架的十二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四年八月至十月陆续开庭,十月三十日、三十一日一审判决如下:王秀燕八年,马玉香七年,于立新五年,高刚三年半,张美珍三年半,孙玉霞三年,王秀莲二年,李纯正迫害致死,高崇迫害致偏瘫,李昕待核实,刘仕业待核实。李研被枉判三年半,非法关押在本溪市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本溪法轮功学员李研、高刚、张美珍被迫害,非法判刑三年半,李研、高刚、张美珍,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到期,即将出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36279.html#161012234547
辽宁本溪市公检法制造冤案的罪恶
辽宁本溪法官季蕴芹陷害多名法轮功学员
辽宁本溪警察多次绑架法轮功学员
本溪看守所逼迫法轮功学员制作有毒工艺品
责任单位及恶人:
本溪市看守所(大白楼)
本溪市610(本溪市维稳办,在市公安局内部)
本溪市政法委
:
史凤友,
孙洪发
本溪市公安局
:
陈金宝,
杨建军 ,
朱文清
本溪市国保支队
明山公安分局
:
卢刚
明山区金山派出所(原紫金派出所)
:
郑佳志,
于洪岩
明山区法院
:
邴妮婷,
姜凤武,
季蕴芹
本溪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16年10月16日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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