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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芬

简介:
李淑芬
(Li,Shufen),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大连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上午,李淑芬去银行存钱,路过法轮功学员马瑞田家时想进去串串门,没想到警察正在马瑞田家蹲坑,警察抓住李淑芬不让走,要求她骂人,说如果不骂人就是法轮功学员,就抓起来。李淑芬拒绝骂人,说:我为什么要骂人,谁也没惹我。

就这样,仅仅因为没骂人,李淑芬就被警察绑架到哈尔滨路派出所,被警察拽着头发打骂,后来被关到大连看守所。她准备去银行存的八千元钱,也被警察抢走了。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晚上八点,李淑芬的丈夫叶树辉正在家中床上坐着,突然有人破门而入,其中一人将叶树辉用膝盖压着头摁在床上,其余的人开始在家里乱翻。拿走家中东西后,用黑头套套住他的头,连鞋都没让穿,就拖下楼,故意让叶树辉赤脚走在烂泥浆里,并在车里殴打叶树辉。

在派出所,警察给叶树辉戴上沉重的脚镣,双手背铐在椅子上,还用脚踩手铐,导致手铐陷在肉中,鲜血直流。警察用电棍电他,对他拳打脚踢。叶树辉被劫持到看守所时,看守所见他伤痕累累拒收,后哈尔滨路派出所警察强迫看守所收下。

就在警察进行绑架、非法抄家时,叶树辉的儿子和儿媳正好周末回家团聚来了,一进门看见家中有陌生人在翻东西,以为进来贼了,这些人也没表明自己的身份,冲着叶树辉的儿子就来了,叶树辉的儿子在反抗中伤了三人,后来一穿警服的人出现,叶树辉的儿子才停止反抗。这种正当防卫后被诬陷为袭警。警察将叶树辉的儿子关在看守所八个月,勒索了近十万元,才放他回家。

大连开发区法院于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十点对叶树辉、李淑芬夫妇进行非法庭审。两位正义律师为他们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指出:两位当事人信仰法轮功无罪,有罪的是无理抓人、编造罪名、严重侵犯人权的公安机关。

叶树辉的律师在最后辩护中指出:我们在庭审中认真听取、查看了有关的陈述和证据,了解到(法轮功)这种信仰群体对于道德有很高的追求,让我们对他们心生敬意。信仰本身就是灵魂深处的自由,没有信仰自由的国家不可能有言论自由。物证书证只能证明叶树辉家中收藏有关信仰的东西,仅仅在公民家中发现了信仰的东西,就拿来加以想象,是对法律不负责任的态度。律师说:应该无罪释放叶树辉。

李淑芬的律师在最后辩护中指出:这次庭审是不合法的,和国家法律法规完全相违背,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提起公诉,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撤回案件,然后又是同一天公安局撤回,又在同一天公安局将本案卷移送起诉,再隔了一个月的时间再次起诉到法院,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对于撤回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新的证据不能够再次起诉,法院不能对案件再次审理。本案没有任何犯罪发生,对两位当事人的审判是完全违法的,是人为构造的假案错案。而本案的侦查机关、即公安局的行为才是真正的违法,甚至存在犯罪。明显是先抓人,再调查,造出一个罪名来,这对人权造成了严重的侵犯。本案存在严重的超期关押。律师说:当事人应该无罪释放。

李淑芬在庭上说:我一个家庭妇女,原来身体一身病,炼法轮功全好了,就是串个门,就被关进看守所一年零九个月。我要求无罪回家。

庭审于下午四点四十分结束,法官宣布休庭。整个庭审过程中,公检法人员占据了大部份旁听席位,家属只有几个座位。法庭外有大量国保便衣在监控周围的民众。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十一日,大连市开发区法院分别对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判刘清涛五年;叶树辉四年;郝跃珊四年;刘凤娟四年;李淑芬三年;于袁敏三年。而其中大连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建伟、副检察长等对非法起诉这些法轮功学员负有直接责任。

家住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101学校附近的李淑芬,在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下午三点半左右被光明派出所警察上门骚扰,理由是为了十月一日的维稳。七、八个人在她家乱翻一通,一直折腾到八点多,劫走了电脑、打印机等很多私人物品。并且当天晚间和第二天上午被强行架着去体检两次,皆因身体不合格,看守所拒收才被放回家,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定时的多次来骚扰,问去没去检察院,或者追问有谁去过她家。

就在十二月十日又来警察通知说,案件复杂,需延期处理。李淑芬因为身体的病业表现,有快半年没有出门,在这次被骚扰之前,身体已有明显好转,可以自行照料自己了,现如今被警察这种不定时的骚扰,给弄得身心疲惫,压力很大。

李淑芬现在家中生活,还不能自理,然而构陷的程序却一直在走。光明派出所警察经常到家骚扰,金州区检察院也经常打电话传唤她到检察院,到现在已经是第三次被构陷到金州区检察院。检察院几次延期起诉时间。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打骂敲诈/掠夺/破坏财物迫害亲属非法审判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加期(延期)/超期关押骚扰绑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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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金州区光明派出所的座机号码是0411—87693234 所长姓白。 大连市金州区检察院:卢文福、高鑫、张金龙 大连市金州区法院:仇文敏、姚立虹、徐厅长、王助理 邮编:0411-11619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路派出所
大连看守所大连看守所电话:<br>86886166、86887811、86887816、86887815、86887813、86887812、86870718、86870728、86870857、86870508、86871988<br>电话:0411-86870728;总值班室:0411-83792702。<br>大连看守所狱医电话:83792719<br>区号: 0411<br>司法局副局长(郝宝昆--最恶):430-1018<br>王 军:460-4201-3678、1350-071-6121(手)
金州区检察院
大连开发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8月14日 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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