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新花
简介:
邓新花(Deng,Xinhua),
女 ,
48岁 ,
山东德州大法弟子。邓新花,在二零零六年七月九日讲真相时,被邪恶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德州市于官屯派出所。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乐陵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各区派出所分头绑架了张霞、邓洪桃、吴学林(纸房村)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还跨省绑架河北盐山两位法轮功学员:庆云镇都连红、韩集镇纸房村张桂云。此次绑架案,乐陵市国保大队蓄谋已久。所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均被非法抄家,家中与大法有关的物品被抢劫一空。 德州市乐陵市九位法轮功学员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被乐陵市法院非法开庭、非法判刑: 周俊梅,女,58岁,被非法判刑3年10个月,勒索罚款1万元; 张 霞,女,34岁,被非法判刑3年2个月,勒索罚款1万元; 都连红,女,54岁,被非法判刑2年,勒索罚款5千; 吴学林,男,74岁,被非法判刑1年10个月,勒索罚款5千元,现被监视居住; 张桂云,女,56岁,被非法判刑1年3个月,勒索罚款5千元; 邓新花,女,48岁,被非法判刑1年3个月,勒索罚款5千元; 张宝顺,女,73岁,被非法判刑10个月,勒索罚款5千元; 苏绍峰,男,45岁,被非法判刑8个月,勒索罚款5千元; 邓洪桃,男,74岁,被非法判刑6个月,勒索罚款4千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德州乐陵市九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山东德州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份案例
责任单位及恶人:
德州市于官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24日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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