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智敏(曲志敏)
简介:
曲智敏(曲志敏)(Qu,Zhimin(quzhimin)),
女 ,
年龄未知 ,
牡丹江穆棱市法轮功学员。牡丹江地区穆棱市第三中学退休教师。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穆棱市第二派出所恶警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曲智敏老师、高学辉、罗某。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被穆棱国保大队李艳春、崔兴国绑架,由穆棱市法院杜蕴春,郝桂菊非法判3年。 二零一五年五月教育局局长赵堂奎,人事股长李春梅研究开除公职停发工资。 曲志敏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出狱后多次找教育局、人事局、市长恳请恢复工资,他们百般刁难,后由教育局上报,人事局定格市长批准给了个低保每月540元。多次写信讲真相后这些当时参与人员全都调离原岗位,新上任的根本不听不管。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第二派出所张副所长和片警翟希俊,到法轮功学员曲志敏家所谓走访(实际是骚扰)。翟肩头有一微型录像机(执法记录仪),张副所长准备拿手机录像,曲志敏不让他们录。他们说:工作做了得记录。曲志敏就没再坚持。张副所长说:你上中南海贴条幅。曲志敏说:你什么时候看我去了?张说:法轮功是某教。曲志敏告诉他: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你可以上网查。翟希俊问家中有没有音像之类的,还问有没有书。还说:我说几句话,让照着他的学。曲志敏没有照他的做,告诉他:法轮功是冤枉的,“天安门自焚”是假的。他们觉得没趣就走了。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46840.html#22726231132
牡丹江地区部份法轮功学员被经济迫害情况
穆棱警察害了多少乡亲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电话:
翟希俊:18724668002
其它电话:13836386232、18504530511、18182832926
责任单位及恶人:
穆棱市公安局
:
李彦春,
崔兴国
穆棱市法院
:
郝桂菊
穆棱市第二派出所
穆棱市教育局
穆棱市政府
更新日期: 2022年10月16日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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