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
简介:
陈超(Chen,Chao),
男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沈阳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同一天被绑架。皇姑区法轮功学员关秀梅、丁丽华、李振东、陈超被警察从家中绑架,关秀梅家被抄,被抢走物品装了一汽车,不法警察还抢走了一辆微型面包车。其中辽河派出所警察冯索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陈超的直接责任人。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早八点,辽河派出所十几人穿便衣进入皇姑区塔湾家乐福后身信江街六号四门的“诚信汽车美容处理中心”的店中,将正在吃饭的老板陈超及其妻子二人强行带回家查抄。 这些警察态度蛮横,既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提供任何法律公文的情况下,拿走电脑一台、书若干、手机一部、坏的黑白打印机一台、捷达车一辆。然后把他们带回皇姑分局。 当晚八点多,陈超的妻子被放回。陈超的母亲得知儿子被抓,一夜吃了三遍救心丸。 冯索欺骗、威胁陈超不要请律师,并图谋陈家的生意,还恐吓陈超的家人如果不把他的电话从海外网站上撤下来,就要判陈超无期徒刑。 陈超被劫持到位于造化的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之后,妻子李影一直到皇姑分局和良好派出所要人,均无果。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冯索把陈超妻子李影骗到辽河派出所,非法扣押八个小时,用高压恐吓、欺骗等手段非法做笔录,晚上十点,才放她回家。其间,冯索和赵某某到陈超的洗车场,诱骗那里的工人编造笔录,用来构陷陈超。 五月三十日,冯索等人又到陈超的洗车场找工人编造笔录,当天晚上十点,家人接到电话通知陈超被非法批捕。 六月三日一早,陈超的妻子李影就到皇姑分局要抄家证、抄家清单、拘留证、批捕证,结果都没人接待,至今家属没有收到警方任何正式公文证件。 宋志明知法犯法,滥用职权破坏法律实施,竭力构陷法轮功学员,制造冤案,指挥冯索等警察实施暴力非法行为。本案不论教唆者及执行者,其犯行究责属责任分担之共犯结构,工具人及教唆犯均系利用公权力侵害公民宪法所赋予之人身自由权、人格权及财产权等之基本法益。 皇姑分局、皇姑检察院、皇姑法院、皇姑信访办、皇姑控申科、沈阳市督察大队沈阳市控申科、沈阳市公安局以及辽宁省信访办等相关司法检调单位应主动介入就宋志明渠等侵害公民权之犯行具体课责以端正法纪政风。 陈超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关押在本溪监狱,已于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威胁/恐吓;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迫害亲属;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私闯民宅;
谎诈;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恶警冯索电话在海外曝光 以“无期徒刑”威胁陈超家人
沈阳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同一天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皇姑区辽河派出所负责此案警察冯索:15502614312
皇姑分局国保科 宋志明(办公电话:86404354)
沈阳市皇姑公安分局塔湾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90号
电话:024-86873344
邮编:110035
所长:左强
责任单位及恶人:
皇姑公安分局
:
宋志明
沈阳市看守所(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于洪造化看守所)
沈阳市公安局
本溪市监狱
皇姑区检察院
皇姑区法院
塔湾派出所
皇姑区辽河派出所
:
冯索
皇姑信访办
皇姑国保大队
辽宁省委省政府信访局
更新日期: 2017年12月4日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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