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 月 1日,李国雄带人绑架嵩明县籽种站法轮功学员杨光珍、嵩明县机械厂职工李世珍(李秀)。李世珍被冤判三年,在云南省女二监遭受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昆明市嵩明县国保大队李国雄犯罪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嵩明县六一零 : 赵云松 嵩明县国保大队 : 王永福, 李国雄
更新日期: 2014年5月9日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