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法轮功学员潘立英与刘丽新、刘艳一起去木奇镇福来沟村发真相资料,被福来沟林场人构陷,由木奇镇派出所所长王海伟、还有四、五个警察绑架。警察们叫来她们的村长王增财、书记张学清让他们写保证书,拿钱,潘立英他们不配合,下午恶警把三位学员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三名法轮功学员绝食抵制迫害七天,潘立英家属拿五千元保证金放回。后来返回二千元。
迫害类型: 交保证金;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抚顺市新宾县新宾镇派出所所长王海伟犯罪记录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宾县木奇镇派出所 : 王海伟
更新日期: 2014年5月23日 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