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静
简介:
王克静(Wang,Kejing),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江苏连云港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莫琴(穆琴)和本院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牛金花、王克静去北京为法轮功诉冤,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带往前门派出所非法关押,次日被连云港市公安局和中医院带回,关在南小区派出所的笼子里,并强迫认同对法轮功的栽赃陷害,逼写保证书放弃大法修炼。莫琴丈夫陈扬把事先写好的保证书和悔过书拿给莫琴,强迫她签名,在丈夫的威逼利诱下,她违心地签了名后,被保回家中。回家后,莫琴认识到自己这样做对不起使她重获新生的大法,耻辱感和良心让她再三向医院党委和公安局“六一零”索要那份造假的保证书和悔过书,然而带来的却是被停职所谓“学习”(强制洗脑)一个月,接下来就是经济制裁,除扣发半年奖金外,还要把公安局和中医院去北京的所有人员的全部开销,从莫琴和牛金花、王克静的每月工资中扣除,这样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她们几乎没有工资收入。 二零零一年元旦,在连云港市“六一零”的左右下,连云港市中医院中共党委对法轮功学员莫琴、牛金花、王克静等集中办班强制洗脑转化,还从海州二院请来一个姓郑的所谓“佛教徒”,拿来一堆解释佛教的书,来攻击法轮大法。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连云港市“六一零”、新浦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新南派出所、街道动用大量警力,到中医院将正在上班的莫琴、牛金花、王克静绑架到新浦公园对面的一家宾馆内(并非法对她们进行抄家)。在那里二十四小时有三班警察轮番对她们进行攻心,不许睡觉,逼迫她们放弃对真善忍大法的信仰。不法人员面对她们的坚定正信无计可施,将莫琴关押到看守所(另外两位法轮功学员也同时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被迫离开中医院流离在外),并非法判刑三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关铁笼子;
逼迫放弃信仰;
洗脑/送洗脑班;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剥夺睡眠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苏连云港市中医院女护士莫琴(穆琴)生前遭受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前门派出所
连云港市局国保大队
连云港新浦公安分局南小区派出所
连云港市防范办(610办)
新南派出所
连云港市中医院
更新日期: 2014年5月29日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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