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华
252位善良人签名声援四位法轮功学员
桦南林业局法院<br>
桦南林业局法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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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张凤华(Zhang,Fenghua),
女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桦南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程淑杰和友人去三道沟向民众发放丈夫商锡平被迫害的真相资料,当日九点多钟,黑龙江省桦南县林业局副局长史营林,去山上林场时,发现了有关法轮功学员商锡平遭迫害的真相资料,遂恶告到三道沟派出所,警察遂绑架了商锡平的妻子法轮功学员程淑杰,以及王志琴、张凤华、王伟杰和司机邹文鹏等五人。桦南林业局公安局副局长林树高、国保大队长李鹏在当日下午将五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新林派出所非法审讯,后又将五人非法关押进桦南林业局看守所,至今(2014/7/12)已被非法关押一百一十二天。在这期间,看守所禁止亲人探视。 程淑杰的女儿为她妈妈请了律师,张凤华的家属也请了律师,二零一四年七月四日两位律师同时到达本地。此时“案卷”已到法院,两位律师分别把程淑杰、张凤华的律师开庭函递交到法院院长肖立文手里,肖立文对于律师的介入感到很突然,找一些借口阻止律师办案。本案由刑庭庭长任永良负责,但任永良一直没有出面见律师。 七月四日下午,两位律师分别见到了当事人张凤华和程淑杰。张风华在修炼法轮功之前曾有严重的高血压和心脏病,犯病时经常休克。修炼法轮功后十多年了不曾犯过。这次被非法关进看守所一个月时,心脏病突然发作,头晕嘴唇发黑。 本地法轮功学员向社会呼唤正义和良知,支持立即无条件释放四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十多天征签现已有252位善良人签名。随着时间的推移,相信会收集来更多的正义呼声。 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上午,黑龙江省桦南县林业局法院对程淑杰、张凤华、王志琴、王伟杰等四位女性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八月八日上午一大早,着装警察和便衣就布满在桦南林业局法院外,将许多来旁听的法轮功学员和民众挡在警戒线之外,不让靠近。法庭给四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只发了九张旁听证。 审判长任永良明显袒护公诉人王源,无理阻挠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经常被任永良以“与本案无关”为借口打断,或者用“挑重点说,不要浪费时间”而制止。 公诉人王源在法庭的纵容下越骂越离谱,说什么四位女性法轮功学员在三道沟发完资料弄得鸡犬不宁,孩子都不敢独自在家……又用“奸淫妇女”、“打砸抢”、“投毒”“自杀”等字眼进行诬蔑,这一连串的疯话,连审判长都觉得无地自容,打断他不让他再说了。刑庭庭长纪迎春也说:“快把录像删了,太丢人了。”最后辩护律师不客气地指出:“今日开庭将成为你们这的笑柄。” 非法庭审从上午八点半开始到十二点半休庭,历经四个小时。当天法庭没有宣布结果。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上午九点多钟,桦南林业局法院在桦南林业局看守所对四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宣判,审判长任永良拿着稿件宣读时,两手抖动、语句不连贯,强行给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程淑杰被非法判刑四年,王志琴三年,张凤华三年,王伟杰三年缓判。四位法轮功学员当即要求上诉。
迫害类型:
恶人举报;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人身侮辱;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佳木斯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君清遭恶报被查
桦南林业局王志琴等四人被非法判刑
公诉人肆意诬蔑法轮功 庭长也嫌太丢人
程淑杰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遭构陷-民众签名营救
揭露丈夫受迫害真相-程淑杰被绑架关押
相关单位及个人:
桦南林业局法院:
院长梁华海18945446001
副院长:郭云祥 18724271568 13019758067姜中伟 13846111707肖立文13836693727
庭长纪迎春13836699991
审判长任永良13136970967
陪审员:杨兆岭 13069922577王占武13836698007
参与绑架和迫害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政法委书记 韩建军13349446777、18645415678
黑龙江桦南林业局公安局:
局长王金诚 18078345999
副局长林树高15946545666办04546688811
副局长吕平13512617999(主管看守所)
国保大队长李鹏13512615566、04546227652
三道沟派出所所长陈德贵13836692111
新林派出所副所长马静1383669290
责任单位及恶人:
桦南林业局
:
史营林
桦南县公安局
:
宋殿林
桦南林业局公安局
:
郭俊林,
林树高,
李鹏
桦南林业局看守所
三道沟派出所
桦南县检察院
:
王袁
桦南县法院
:
肖立文,
任永良
更新日期: 2024年1月6日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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