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红
简介:
胡红(Hu,Hong),
女 ,
45岁 ,
宁夏中宁县法轮功学员,在青海乡镇打工。从二零一四年六月下旬到二零一五年五月中旬,不到一年时间,因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检法的中共不法人员作恶,致使宁夏法轮功学员胡红和姐姐胡菊莲、姐夫王富贵、弟弟四人连续被绑架遭受迫害。胡红被冤判四年,目前正在上诉;姐姐姐夫杳无音讯,弟弟胡建才被劫持到了青海省。 【胡红被绑架、冤判四年】 胡红在修炼法轮功前,因前夫经常对她施暴,精神受过严重的刺激,且身患多种疾病。离异后一个人带着一儿一女艰难地生活,出于生计,背井离乡到远在一千多公里的德令哈市打工。 二零一一年,胡红女士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后,身心受益。出于生计,胡红在距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怀头他拉镇打工。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胡红在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怀头他拉镇上发真相资料时被人恶告,被便衣和怀头他拉镇派出所的霍文璐、刘海宁等绑架至当地的派出所,接着住所被抄。她的大法书籍、真相资料、手机和银行卡等私人物品被抢走。怀头他拉镇派出所又指使诺木洪派出所警察到诺木红农场胡红的住所搜查,抢走了手机等私人财物。 随后,胡红女士被德令哈市公安局副局长邢汝军带领一帮人劫持到德令哈公安局,当日晚上被关押在德令哈市看守所。德令哈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赵林、警察马德军、周措毛等参与对胡红的非法审讯。 六月二十七日,胡红的女儿历经两千多里行程来到德令哈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要求见母亲,反被要挟说出提供数据的人,并遭警察恐吓,最终母女未能见面。 胡红被绑架的当天,胡红的工友有八人也被绑架到派出所挨个做了笔录,他们被逼迫交代胡红的“罪行”后,当天放回。不久,德令哈市公安局开始在网上通缉胡红的弟弟胡建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七月上旬,胡红在看守所头部严重受伤,曾被看守所警察送到医院抢救。但德令哈市国保大队赵林和看守所始终不肯说出受伤原因,还谎称是高血压导致血管破裂造成的,并胁迫胡红撒谎。胡红女儿听信后到当地要人,被国保大队赵林抢去手机,还调动公安人员在当地的餐厅、宾馆跟踪盯梢,住宿的宾馆房间被非法搜查。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胡红被非法开庭,两位正义律师为胡红做了无罪辩护,庭审时间整整一天,公诉人及法庭在场人员面对两位律师的辩护最终无言以对。胡红当庭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以后身心变化的体会。 庭审后迟迟没有结果,家人数次打电话询问刑事庭庭长何永胜,得到的回复是此案最终判决要经合议庭研究。时隔四个半月,二零一五年四月初,胡红被冤判四年,目前她正在上诉。 【姐姐姐夫被劫持五月、下落不明】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宁夏中宁县法轮功学员王富贵、胡菊莲夫妇到新疆克孜勒苏州阿克陶县看望在当地工作的儿子,二零一五年一月三日,他们在当地购买商品时,因恶人举报,被阿克陶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随身银行卡、现金、手机、身份证等物品被扣留,人被关押。他们儿子的银行卡被冻结,身份证被扣押,租住的房子被封,生活和工作受到很大的影响。 胡菊莲和其丈夫王富贵是因患腰椎间盘突出修炼法轮功的,短时间内疾病痊愈,无病一身轻。王富贵修炼后还戒掉了抽烟喝酒打麻将的坏习惯,脾气也变好了。 王富贵、胡菊莲被绑架、非法关押已超过五个月,目前不知音讯。 【弟弟胡建才再次被绑架】 胡建才,今年三十八岁,大学文化,因修炼法轮功三次遭受当局迫害,被非法判刑、劳教。 二零一四年六月青海省德令哈市警察绑架胡红后,曾带着她到处追查法轮功真相资料的来源。时隔不久,德令哈市公安部门在网上非法通缉胡红的弟弟胡建才,致使胡建才辞掉了在宁夏银川市的一份工作,流离失所。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胡红被非法开庭,庭审一整天,胡红当庭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以后身心变化的体会,公诉人及法庭在场人员面对两位律师为胡红做的无罪辩护无言以对。庭审后迟迟没有结果,家人数次打电话询问刑事庭庭长何永胜,得到的回复是此案最终判决要经合议庭研究。时隔四个半月,二零一五年四月初,胡红被冤判四年。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胡红被绑架不久,德令哈市公安局开始在网上通缉胡红的弟弟胡建才(法轮功学员),致使胡建才辞掉了在宁夏银川市的一份工作,流离失所。 二零一五年五月中旬,胡建才在宁夏中宁县被跟踪绑架,租住的房屋被洗劫,随后被警察劫持到青海省关押,目前不知详情。 善恶必报,目前仍参与迫害法轮功者要儆醒,举数例不法份子遭报案例列示如下: 一、青海省何再贵、曹栋、丁秀兰、李文军、周海林、谈小平、杨永宁、毛小兵等共犯结构业已各自遭报,详见【明慧网】文章《就宁夏胡红遭迫害给德令哈市公检法人员的公开信》。 二、迫害法轮功的元凶高官周永康、李东生、薄熙来、苏荣(曾任青海省书记)等滥权渎职教唆犯罪者已遭收押进入司法清理; 三、二零一五年五月二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海宁「坠亡」,详见【明慧网】文章《青海省海西州政法委书记金海宁「坠楼身亡」的反思》。 正法之势風起雲湧,凡参与迫害法轮功者除即刻停止作恶之外,应积极将功补过,寻求被害人善解、给自己留条后路。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拘留;
私闯民宅;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恶人举报;
违反庭审程序;
迫害亲属;
谎诈;
监视/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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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德令哈市公安局
:
邢汝军,
陈发恩
德令哈市看守所
哈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
马德军,
赵林,
周措毛
怀头他拉镇派出所
:
霍文璐,
刘海宁
德令哈市法院
:
何永胜
诺木洪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3月3日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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