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东
简介:
王伟东(Wang,Weidong),
男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莱州市法轮功学员。莱州市公安局三元派出所警察。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王伟东接到通知去市局政工科,科长郭英杰、原公安局长孙松君,要求他放弃信仰,并要他写(不炼功)保证书。 二零零一年春天(大约四月)某日上午,又通知他到市局纪委办公室,周副书记指着桌子上放的一份笔录材料对他问话。下午快下班时,“六一零”洗脑班主任王増文也来跟他问话,接着市局副局长徐海生把他办公桌钥匙要走并搜查他的办公桌。当天,强制他看洗脑班“转化”录像,没让他回家,隔天又强制他看诽谤大法、编造各种谎言的书。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派出所所长苏长江把王伟东送到市局政工科,科长郭英杰见无法说服他,就交由政保科处理,原政保科科长孙亚波(现已退休)、恶警张连瑞(张连磊)、原公安副局长顾玉平、恶警刘万军、张旭东参与非法审问。第二天早上,郭英杰将他送到店子洗脑班,到傍晚六点左右,送到看守所刑事拘留。他在看守所里从早晨一直干活到晚上十点钟。期间,妻子被迫交了二千元押金,在看守所里迫害将近一个月后,又转到店子洗脑班继续迫害。 在洗脑班里,“六一零”王増文、原璐(女)、赵淑红 (女)、刘志军等对法轮功学员打骂、不让睡觉、坐小板凳、强迫让法轮功学员“转化”。王伟东在洗脑班被迫害两、三个月,被逼缴一千二百元的押金才释放。 回家后,被无理开除了公职。莱州市永安派出所原北关警管区恶警毛旭波二次叫他到警管区填诽谤大法的表,王伟东拒绝。后来“六一零”原书森协同村干部和片警还企图挟持他到洗脑班未遂。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拘留;
要求交押金;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骚扰;
威胁/恐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王伟东自述:只因做好人 被公安开除
责任单位及恶人:
莱州市“610办公室”
:
原树森,
王增文
莱州市公安局
:
赵淑红,
郭英杰,
张连磊,
孙松君,
顾玉平,
孙亚波,
徐海生,
刘志军
莱州市店子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14年7月13日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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