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洪波
法轮功学员欧阳洪波
欧阳洪波在给父亲剥坚果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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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欧阳洪波(Ouyang,Hongbo),
男 ,
47岁 ,
辽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曾留学乌克兰三年,之后从事与乌克兰的国际贸易生意多年,是一位成功的国际贸易商人。欧阳洪波的母亲是医生,但却疾病缠身,能给别人治病,却治不了自己的病。可是她自从修炼了法轮大法之后,身体有了很大的改观。欧阳洪波从母亲的身上看到了大法的神奇,于二零零六年正式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欧阳洪波被沈阳市东陵区杨关派出所警察无理绑架,同年八月三十一日在沈阳中级法院执行局高新开发分局(长青街)遭秘密审判,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零年,欧阳洪波从本溪监狱出狱,从前的生意已经荒废,欧阳洪波一直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在家照顾八十多岁的父亲。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六日中午十二点左右,欧阳洪波到位于黎明小区的胡艳华、苏晓华、郜宏光三人合住的住处串门,欧阳洪波看到胡艳华他们家里窗户和门都开着,等迈进门坎之后,发现屋子里被翻得一片狼藉,屋里和走廊里的十多个便衣警察一齐围了上来,不由分说要给欧阳洪波戴手铐,四、五个警察一齐朝欧阳洪波的脸部和后背猛打一通,其中和平国保大队的张宏伟和张心赤说:“这不是欧阳洪波吗?正找你呢!” 之后,警察们又闯到欧阳洪波八十三岁的老父亲那抢走了一张师父的法像、一台家用打印机、一套大法书……可是回来后,警察却欺骗欧阳洪波说,这些东西是欧阳洪波的父亲和哥哥主动交上来的,其实是警察抢来的。 接下来警察还不罢休,告诉欧阳洪波他们早就掌握了耿春龙和韩宝来的情况,已经跟踪很长的时间了,他们早就安排下了“眼线”,也知道了欧阳洪波还有一处出租房,然后逼着欧阳洪波一起到出租屋去,房子已经转租给了两个女孩了,警察将住屋乱翻一气,并将两个女孩的电脑笔记本抢走,在抢劫的过程中,两个女孩下班回家,警察不由分说将她们连同欧阳洪波一起塞到一辆面包车里,拉到南湖派出所,然后又转移到集贤派出所。 集贤派出所的地下室是沈阳市国保大队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方。那一天,欧阳洪波被带到了地下室的厕所里,警察把摄像头关闭了,逼欧阳洪波跪下,被拒绝之后,恶警们就开始了打人的“游戏”,他们往欧阳洪波的肋条上、腰眼上、膝盖上、后背上殴打,别住欧阳洪波的左腿又踢又踩,往他的身上、鼻子里浇凉水,还把欧阳洪波扣上背扣吊起来打,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他构陷法轮功学员苏晓华,在被殴打的过程中,欧阳洪波发出阵阵的惨叫声,警察看他快不行了,才把满身湿水的欧阳洪波放到地下室的铁椅子上去吹凉风,还说:“打死你算畏罪自杀”。 七月十七日,警察把欧阳洪波关入沈阳市看守所,验伤时发现,欧阳洪波的膝盖上有带血的疤痕,而且其右肋疼痛,右大腿、腰、两手麻木;胸闷、左膝盖有伤。 警察看来硬的不行,又换了手段,用从欧阳洪波家里搜出的一套雨衣和一个紫色的电动车编了一套欧阳洪波喷写“法轮大法好”标语的情节,逼他承认。欧阳洪波说:“我很敬佩那样做的人,可惜不是自己做的好事。”拒绝承认警察编的“故事”。 七月三十日,那些警察又威胁欧阳洪波说:“你承认不承认都照样判你!而且你爸那么大年纪了,我们到你家里翻得底朝天,看你爸怎么在那个院里呆,我们还把你媳妇抓起来……”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日,警察非法逮捕欧阳洪波。他的父亲已经为儿子请了律师。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欧阳洪波被非法庭审,因为没有证据,休庭达八个月之久,又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再次开庭,于一个多月之后,国保大队万柏昌等人编造构陷材料,法院下达了非法判决书,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不顾其老父年迈无人照顾,竟然冤判欧阳洪波六年。 欧阳洪波的老父和妻子刚刚接到欧阳洪波冤判六年的判决书,身心都非常憔悴的情况下,沈阳市南塔派出所的片警又打电话给欧阳洪波的妻子,要求欧阳洪波的妻子就“诉江”的事,到派出所做笔录和签字。欧阳洪波的妻子拒绝了他们这一无理的要求,片警就到欧阳洪波老父的家里骚扰老人和孩子。导致欧阳洪波的妻子无法回家照顾老人和孩子,家里只剩下八十四岁的老人和十多岁的孩子相依为命。 目前,欧阳洪波的家属已经请了北京的律师上诉沈阳中级法院。欧阳洪波的家人亲自送到沈阳市和平区法院马洪宇的手上。 可是半个月之后律师给马洪宇打电话,马洪宇竟然说还没送到中级法院呢,律师于是又寄了一份给沈阳中法刑二庭的曹世军法官,谁料想这边说上诉材料还没送到,而同时沈阳中法法官曹世军那边,只是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号,草草的对欧阳洪波进行了一次电视“提审”,然后于六天之后的十一月十七号,就下达了维持原判的裁定书。欧阳洪波的家属去问中级的法院的法官是怎么回事,那位法官说:不服的话就去申诉。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欧阳洪波第一次被送到平罗镇西边的沈阳监狱城入监队,因为他在看守所被警察酷刑折磨,身体状况很差,监狱拒收;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看守所不顾欧阳洪波身体状况如何,再次把欧阳洪波劫入沈阳监狱城入监队,却没有通知家属。一个星期后,欧阳洪波的家属从外地赶到沈阳看守所去看人,可是被告知一个星期前,欧阳洪波已经被送到沈阳监狱城的入监队了。 家属第二天又赶到入监队,出示了相关的会见证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因为欧阳洪波是法轮功学员,不予会见。家属问其是谁的决定,其声称是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的规定,并让家属去找监狱管理局去。 二零一九仍被非法关押沈阳第一监狱的法轮功学员,欧阳洪波不知在哪监区。 欧阳洪波:被非法关押在第四监区。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欧阳洪波,结束六年冤狱,回到家中。 在欧阳洪波将要出狱的前几天,家属接到当地派出所的电话,说派出所要出两个警察和家属一起去接他出狱。 15日早上,家属租了一辆出租车,去两名南塔派出所警察家中,接了警察。当欧阳洪波妻子和年近九十高龄的老父亲到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门口,接到刚刚出狱的欧阳洪波时,那两个警察却不让他和家属一起回家,强迫欧阳洪波到社区和南塔派出所去报道之后,才能回家。 刚刚出狱的欧阳洪波和年近九十的老父亲被他们带到派出所和社区几个小时之后,才回到家中。 目前,社区有时还会打电话骚扰,并要求欧阳洪波把户口迁到居住地。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毒打/殴打;
吊背铐;
威胁/恐吓;
非法审讯;
骚扰;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八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09873.html#2073123330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09002.html#20713234458
辽宁省第一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情况
沈阳市仍非法关押多位法轮功学员的三个监狱
沈阳和平区公安分局万柏昌的恶行
沈阳市和平区国保大队万寿昌犯罪事实
欧阳洪波被劫持到沈阳监狱城-家属探视遭刁难(图)
曾遭三年冤狱 欧阳洪波再被冤判六年
沈阳欧阳洪波被冤判六年 老父无人照料
沈阳商人欧阳洪波被警察构陷经过(图)
沈阳欧阳洪波被绑架 老父失去照顾
相关单位及个人:
辽宁省沈阳市五里河社区电话:024-23880898 18640572257
辽宁省沈阳市五里河派出所警察电话:19802401561
沈阳市集贤派出所
电话:83991202、23214354、23514354
所长:刘波15640556308
谭力15602411722
地址:沈阳市南八马路60号,邮编110000
沈阳市看守所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高力村
邮编:110148 电话:024-89241894(转8084);024—89248084
所长:郑罡
副所长:郭宝安
政委:何冬宁
专案组监督电话:024—88522031
沈阳市公安局控告申诉处 024-22833119
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06号,邮编110002
电话:024-2310583总值班室23105090副局长王晓刚
副局长孙建军,47岁,警号10007,电话:13609810669,
沈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投诉电话:(024) 23105075,传真号码:23105129
沈阳市公安局局长 许文有
沈阳市国保支队 024-23106023;024—25850233。
沈阳市国保支队队长:马立新(音)电话:15904065273;办公室:024—23106005
副队长:刘鑫(音)
沈阳市610:024—25842329;
沈阳市“六一零”:024-23106009队长:马占良024—23106006;董队长:024—23106002;
沈阳市公安局总值班室:23105090
沈阳市监察局
市监察局 024-22829190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50号
市司法局 024-22822455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3号
沈阳市和平公安分局
地址: 和平区民主路109号 电话:23526637 邮编:110001 和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电话区号:024
指挥中心:23507440
值班室:23863537
秘书室:23507448
政治处:23507441
法制科:23507554
政保科:23864045
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徐永勤、张心试、王加旭(音)电话:024—23523556
指挥中心警务公开科: 024-23105075传真024-23105129电子邮箱:syjwgk@163.com
沈阳市监督举报电话:024-24847161
沈阳南塔派出所电话:024-23898006 郭姓片警
沈阳和平区法院法官:马洪宇
手机电话:15640569919
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地址:和平区新华路78号
沈阳市中级法院法官:曹世军
办公电话:024-22763667
沈阳和平区检察院检察长:周伟
电话:024-23381939
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负责法轮功案子的两个人王楠(女)、陈实(男)
电话:024—31900183
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地址:和平区新华路20号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沈阳市看守所(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于洪造化看守所)
沈阳市东陵区南塔派出所
和平区公安分局
:
张宏伟,
张心赤
沈阳市和平分局
:
万柏昌
和平区集贤派出所
和平区法院
本溪监狱
沈阳市中级法院
:
曹世军
沈阳监狱
五里河派出所
东陵区杨关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8月8日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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