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作奎
简介:
高作奎(Gao,Zuokui),
男 ,
63岁 ,
辽宁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葫芦岛市钢屯镇人。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辽宁葫芦岛地区连山区、钢屯、建昌、绥中等地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 七月二十四日早上六点多,钢屯法轮功学员谷凤丽、高作奎、张秀英、邢家秋被连山区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看守所。 连山区国保大队陈玉龙等人把六名法轮功学员故意拼凑成一个案子,以“犯罪同伙”和莫须有的罪名构陷他们,非法关押一年多。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朱云等六名法轮功学员,四名律师为朱云、王英姿、谷凤丽、邢家秋、张秀英(夫妻)五人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非法庭审大约在午后四点结束。 非法庭审中,所谓的“公诉人”连山区检察院李清艳。(曾经多次诬陷法轮功学员)机械的念着邪党安排好的罪名:“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以非法搜查得来的大法书籍、资料等作为“证据”构陷六名法轮功修炼者。 四位正义律师为当事人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依据《宪法》和法律,逐条驳斥了公诉人的所有指控。 律师欲在当庭递交当事人起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并且开始宣读起诉书内容。被李福山(审判长、法院副厅长)无理拒绝。律师据理力争,反复强调“诉江书”与本案有着重大关系,坚决要求当庭宣读,律师认为:我的当事人控告江泽民,只能证明他(她)们是受害人,而江泽民才是被告。李福山几次打断律师的发言,致使律师没能宣读完诉江书,最后“诉江书”由法警送给了李福山。 整个庭审中,李福山除了拒绝接受律师的刑事控告书之外,也没有使用太激烈的语言。最后李福山只是一敲法槌宣布庭审结束,没有说明何时宣判。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非法开庭、二十五日下达了判决书,对在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绑架的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朱云非法判六年,王英姿四年半,邢家秋三年半,张秀英(与邢家秋是夫妻)三年,谷凤丽一年半,高作奎一年零三个月。连山区法院在非法开庭后四天就宣判,这在本地区是前所未有的。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七日,高作奎与李桂华在蜂蜜沟村附近向村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举报,因疫情原因当天被放回。同年十月,中共警察将两人列为“网逃”。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一日十一点,三名便衣冒充社区人员,到李桂华女儿家将她绑架至寺儿堡派出所,并非法关押到葫芦岛看守所。李桂华随后被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龙胆构陷,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被连山区法院(法官张亮)非法开庭、枉判三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一万元。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高作奎在葫芦岛龙港区工作单位的职工宿舍休息时,被刑侦支队及北港派出所警察突然绑架。警察宣称理由是三年前的一起所谓“案件”——当时他与法轮功学员李桂华(后遭枉判三年半,目前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在寺儿堡镇发放真相资料,被寺儿堡派出所绑架。 当年因疫情,被迫取保回家;由于高作奎常年在葫芦岛市内打工,不住在户口所在地钢屯镇,警察未能找到他本人,便将其列为所谓“网逃”。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六日,高作奎遭连山区检察院构陷,办理案件的检察官名为龙胆。 二零二六年一月五日,又被进一步构陷至连山区法院,承办法官为张关中。目前,高作奎仍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 二零二六年二月三日9点半,高作奎在连山区法院被非法开庭。法官叫张关中;检察官是龙胆。
迫害类型:
非法起诉;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505151.html#26116203921
辽宁葫芦岛市高作奎已被构陷到连山区法院
辽宁葫芦岛连山区法院对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辽宁葫芦岛市恶警陈玉龙犯罪事实
辽宁葫芦岛市恶警陈玉龙犯罪事实
辽宁葫芦岛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责任人:
1、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21号;邮编:125001
连山区法院:
院长杨书泽;电话18009899720、0429-2164111
副院长康立勇 0429-2164116
政治部主任:王景伍 2164119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赫牛 2164115
院部:魏爱君 2164001 季爱华 2164002
马文胜 2164117
高经纬 2164118
魏艳妮 2164000
李孝刚 2164112
刑事审判庭法官:
庭长:王连廷 0429-2165605;13895946621;张关中 0429-2164501(高作奎案法官)
王月秋;2164502;白青青:2164500;祝佳:2164502。
2、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3号;邮政编码:125000;
检察官:龙胆;电话:13942924343(此次高作奎和邢家秋夫妻案承办人)
孙玲,女,检察长:电话 0429-2659001 13998980543
赵大维,男,副检察长
周会生,男,副检察长 13942991967(原夏宁承办人)
毕珊珊,女,副检察长
王囡,女,副检察长 13224296189
崔海慧,男, 办公室主任 15134296696
杜扬:0429-2659020;15124267788(原朱云、刘聪、杨将威案承办人)
下面几人多次承办法轮功案件:
张孝金;电话:0429-2659020 13050971625(很多案件张孝金和杜扬是公诉人)
刘晓涵 0429-2659789;18624291110
刘中新;电话:0429-2659808 13904298088
3、寺儿堡镇派出所: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310省道附近(寺缸线)
所 长:黄佳辉
教导员:李晓占 18342398777
副所长:孙强、李书涵
民警:朱明川、杨凯
參與迫害人員:
连山区检察院:李清艳(女),(还有一人)
连山区法院:
李福山:审判长(副厅长)办电:2164525 手机:15642963172
康翠平:审判员(女),办电:2164505,2164517手机:15642963175 18504291776(新)
孟凡星:审判员(男)
办公室: 2164505 2164517
荀巍巍:13700197799 办公室: 2164505
一、连山区法院院长:
郭 彪 院 长 2164111
朱永存 副院长 13998980003 2164112
刘恩栋 副院长 13052668777 2164115
陈天文 副院长 13904298878 2164116
康广欣 副院长 13704291357 2164117
刘汉国 副院长 13309895595 13019991688 2164118
常 海 副院长 13130979900 2164398
杜伟平 纪检组组长 13942941269 15642963119 2164119
魏爱君 政治处主任 2164155
魏艳妮 办公室主任 13804290000 1864295000 2164000
季爱华 执行局局长 13842950000 15642963170 2164012
二、刑事庭
王 丹 厅 长 13898788828 2164500
李福山 副厅长 15642963172 2164525
刘立春 副厅长 15642963223 2164503
高经纬 副厅长 2164502
刘晓棠 副厅长 2164502
沈旭 副厅长 15642963268 2164501
责任单位及恶人:
葫芦岛市看守所
连山区法院
:
李福山
葫芦岛市连山区国保大队
:
陈玉龙
龙港区北港派出所
连山区检察院
:
李清艳
连山区寺儿堡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6年2月14日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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