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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秀容

简介:
吴秀容
(Wu,Xiurong), 女 , 年龄未知 , 四川内江市威远县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七月五日下午四点三十分,自贡市自流井区国安警察在自贡市光大街下端桥头处绑架了内江市威远县法轮功学员吴秀容、刘旺泉和自贡市法轮功学员颜祥,将三人带至檀木林派出所关押。刘旺泉于七月六日早上回家,颜祥、吴秀容仍被非法关押。颜祥家里所有的大法资料、书籍以及手机等物品都被警察抄走。

七月六日凌晨三点,内江市威远县公安局张斌等十几名警察,撬锁闯进吴秀容家中,抢走真相币四万多元。

近期,黄盛葵、刘建苹,吴秀蓉,刘翠蓉面临非法庭审。据悉,在十月三十一日的时候,已通知这四位法轮功学员家属去检察院核对资料。他们已过二检,可能在十一月会面临非法庭审。

法轮功学员黄盛奎、刘建平、刘翠容三人是二零一四年七月五、六日被威远国保警察张兵等人绑架后,被分别非法关押在威远、内江看守所。在这期间,黄盛奎的家属曾得知将在十月十日左右庭审,但一直未得到通知,直到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才接威远县看守所通知,说黄盛奎、刘建平、吴秀容、刘翠容四名法轮功学员已于十一月二十四日被庭审。之前,四名法轮功学员家属均未得任何通知。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10点左右,被非法拘禁一年多的九名法轮功学员:颜祥、高淑芬、何淑华、刘桂荣、王志坚、彭俊英、王光荣、吴秀容、陈树禄,被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第五次非法开庭。

诬判高淑芬三年,缓刑三年;颜祥一年零六个月;吴秀容一年零四个月;刘桂荣一年零三个月(已刑满释放);彭俊英一年零三个月(已刑满释放);王志坚一年(已刑满释放);何淑华一年缓刑一年(已释放);王光荣一年缓刑一年;陈树禄一年缓刑一年。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四川威远严陵镇大法弟子吴秀容、宁兰蜻,在县城向世人讲真相中,遭不明真相的世人恶告后,被威远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当天下午,又被警察强行抄家。宁兰蜻被抢走电脑二台、打印机三台、现金一万多元、耗材、大法书籍、资料等, 吴秀容家中被查抄几份真相资料。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左右,宁兰蜻、吴秀容的家人收到了县检察院签发的非法逮捕证。宁兰蜻、吴秀容被非法关押在内江市看守所。两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十个月后,威远县检察院将构陷案子交到了法院。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上午,四川省威远县法院非法庭审了法轮功学员宁兰蜻、吴秀容。二位法轮功学员已被非法异地关押在四川省内江市看守所近一年并遭到残酷迫害。

庭审中,律师有理有据为被控的两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两位法轮功学员自己也都做了自辩,并在庭上呼吁公诉人和法官不要跟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好人,告诉他们善恶有报。

庭审中,公诉人古能一再指控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要求判宁蓝蜻一年,判吴秀容一年半。在法轮功学员据理力争后,她有些恼羞成怒,直接喊判吴秀容三年。最后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10时30分,威远县法院再次非法开庭,法庭称:因律师的无罪辩护,对二人是否犯罪问题,县法院经请示上级公安机关和上级法院,强认二人有罪,对二名律师的所有辩护意见都不予采纳,故而匆匆对二人非法宣判,宁兰蜻家中被查抄的电脑、打印机、真相币及真相资料共500余份,被诬判三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吴秀容家中被查抄的少量真相资料不够判刑,仅因其2014年曾被诬判过一年多,刑满后间隔不到五年,故而被重判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法庭非法宣判后,宁兰蜻、吴秀容二人要求陈述,被法庭粗暴制止,二人拒绝签字,之后即被匆匆带回内江市看守所。目前,宁兰蜻、吴秀容二人拟上诉至内江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宁兰蜻、吴秀容将在内江市看守所二审开庭。两人的辩护律师将在二审中继续为两人辩护。律师建议法庭要么将案件发回重审,要么改判二人无罪。法庭即刻宣布休庭,下次开庭宣判。时隔八天之后,内江市中级法院于四月二十六月开庭宣布:驳回吴秀容、宁兰蜻二人的上诉,维持冤判。法庭审判长:刘平(女)、审判员(主审法官):宋兵、审判员:李莉萨(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关押私闯民宅非法判刑抄家非法审判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非法发布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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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中共威远县委书记 罗平 电话:0832-8232805 威远县县长 马炬 电话:0832-8223918 威远县610办公室主任 曹涛 电话:18990551416 威远县严陵镇610办公室主任 林祥 电话:18990511923 威远县公安局严陵镇派出所所长 唐维刚 电话:13981431786 威远县检察院检察长 刘明亮 电话:13890545099 威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官东华:手机号18608323336 威远县检察院检察官 古能(宁、吴二人的公诉人) 电话:18783266490,办公室0832-8222349 威远县法院院长刘应江 18608328833 威远县法院院长黄成兵:18608328833 威远县法院院长副院长 彭华清 电话:13568043333 威远县法院院长副院长 杨飞 电话:13808251609 威远县法院院长副院长 付军 电话:13568002222 威远县法院法官 袁壹(宁、吴二人案的主审法官) 院内电话:0832---5197153 威远县法院刑一庭庭长:廖小东:0832-5197173 威远县法院立案庭庭长:詹敏:0832-5197177 威远县法院民一庭庭长:潘安仁:0832-5197199 威远县法院民二庭庭长:欧子前:0832-5197113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0832- 5099526 0832-2273340、0832-205801 中共威远县政法委书记、威远县610办公室主任余文龙:0832-8236252(办)、(13808253587) 威远县公安局: 局长胡小虎0832-8297002(此人在今年二月之前五年任内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 国保大队长李清才13990525095 国保副大队长张兵13696062818 副局长章可13990524778(分管国安业务) 拘留所所长兰天 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路西段583号,邮编643000 审判长:曾享政08134706260 陪审员:邓国财、罗仲仪 书记员:闻名08134706260 院长兼书记:江声华 自贡市自流井区检察院 地址:自贡市汇东新区兴川南街159号,邮编643000 邱琳08138104533 威远县有关单位、人员电话: 中共威远县委书记曾云忠:0832-8232805 威远县县长罗平:   0832-8223918 四川内江市看守所电话:0832-2273340 、0832-205801所长淡小刚 威远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电话:(0832)805601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威远县公安局局长:罗智权<br>副局长:余久安<br>政委:曾礼仁<br>科长:赖福祥、周桂英<br>公安警察:张兵、刘成刚、余祥生、廖华伟、郭伟、胡德才 : 张彬
自流井区公安分局
内江市看守所
檀木林派出所
威远县法院附:四川省威远县相关单位及人员信息:<br>中共威远县委书记 罗平 电话:0832-8232805<br>威远县县长 马炬 电话:0832-8223918<br>威远县610办公室主任 曹涛 电话:18990551416<br>威远县严陵镇610办公室主任 林祥 电话:18990511923<br>威远县公安局副局长 章可(主管迫害法轮功) 电话:139905224478<br>威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李清才 电话:13990525095<br>威远县公安局国保副大队长 张兵 电话:13696062818<br>威远县公安局严陵镇派出所所长 唐维刚 电话:13981431786<br>威远县检察院检察长 刘明亮 电话:13890545099<br>威远县检察院检察官 古能(宁、吴二人的公诉人) 电话:18783266490<br>威远县法院院长刘应江<br>威远县法院院长副院长 彭华清 电话:13568043333<br>威远县法院院长副院长 杨飞 电话:13808251609<br>威远县法院院长副院长 付军 电话:13568002222<br>威远县法院法官 袁壹(宁、吴二人案的主审法官) 院内电话:0832---5197153<br>威远县法院院长黄成兵:18608328833<br>威远县法院副院长官东华:18608323336<br>威远县法院副院长杨飞:13808251609<br>威远县法院副院长付军:1356800222 : 袁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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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检察院地址:自贡市汇东新区兴川南街159号,邮编:643000<br>邱琳08138104533
内江市中级法院院长:熊晓平13568033777 办公电话0832-2058001<br>副院长:钟扬 15183273666 办公电话0832-2058007<br>副院长:颜华13808257751 办公电话0832-2058003<br> : 李莉萨刘平宋兵

更新日期: 2021年11月1日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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