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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锁仙

简介:
杨锁仙
(Yang,Suoxian), 女 , 近六十岁 , 云南省玉溪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早上八点三十分至下午一点左右,杨锁仙女士与丈夫李宝兴、儿子李某,一家三口在自己的住所遭到江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潘东等十多名警察入室非法抄家,现金5600多元(其中5000元是李宝兴向老板预支,凑给儿子合伙做生意的)被抢走,警察还抢走了电脑、打印机、DVD影碟机、收录机、MP3等私人财物。杨锁仙、李宝兴被绑架。

二零一四年三月七日李宝兴被释放,警察又通知李宝兴的儿子去交待清楚情况,其子被迫离家。

杨锁仙家有八十四岁的公公和七十多岁的老妈需要照顾,迫害使老人们也遭受严重打击。

当江川县公安局迫害杨锁仙一家时,村子里有一百多人,联名写信并按手印送给公安局,要求江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无条件释放好人。可江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不但不放人,还网上通缉杨锁仙约二十五岁的儿子,跟踪杨锁仙家人,威胁杨锁仙家人。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上午,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法院第二法庭非法审理杨锁仙。

庭审过程中,法官阻止律师辩护,不让律师对杨锁仙的信仰一事进行辩护,律师说话时,法官直接叫律师别说了。杨锁仙的女儿为妈妈辩护,对审判长说:“信仰无罪。你们镇压法轮功十五年,造成多少无辜家庭破散,造成多少冤案,现在实行司法责任终身制,你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

听到这句话,五名法官眼睛直愣愣地看着杨锁仙的女儿。其中一名法官说,“对法轮功问题,不能用镇压,我们办案有我们自己内部的要求,并反问杨锁仙的女儿,你是学什么的?!”杨锁仙的女儿说:“我学什么并不重要,关键是你们不要助纣为虐,迫害好人。”此时法官说,“我们吃饭时间到了,我们要去吃饭了。”

法庭没有当场作出判决,庭审结束。

一直到了九月三十日法院才宣布杨锁仙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听到这个消息全家老小都真是难过至极,面对这种种的不公,善良的人没有地方去说理,有太多无奈,有太多的委屈。日前被劫持至云南省安宁市监狱(具体是那个监狱还不得而知)。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敲诈/掠夺/破坏财物迫害亲属非法审判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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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云南省江川县公安局电话:0877-8011044
国保大队警察潘东:13708777026
参与杨锁仙一案的公安人员有:潘东,李忠华,陆晓英;
检察院人员有:检察员张红兰,代理检察员:林辛。
法院人员有:审判长:龚彦龙;代理审判员:高鹏;人民陪审员:胡江丽;书记员:龚俊。

据悉,参与此次迫害杨锁仙的人员,还有中央“610”办巡视组人员,见下图。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江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潘东
江川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4年10月31日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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