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振成
简介:
崔振成(Cui,Zhencheng),
男 ,
年龄未知 ,
丹东市九连城庙岭村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丹东市九连城庙岭村法轮功学员崔振成、李淑香夫妇被宽甸国保、宽甸侦查大队、九连城派出所王名扬、王忠新、霍喜庆、赵明军、王金海五名警察闯入家中绑架。警察抢走崔家轿车一辆、电脑四台、打印机、刻录机等生活用品若干。 家人请了北京律师,在律师接见李淑香时,李淑香说家里有一万三千元钱在一个柜子的黑包里,并做了笔录。李淑香在写的笔录上按了手印,律师将笔录给了李淑香的女儿,女儿说,“当天抄家后,我先回来,就看到那个黑包在地上,但里面什么都没有。”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日,家属陪同律师向宽甸检察院的控诉科反映关于丢失钱的事,当时找不到李海滨,几天后家属打电话给李海滨,”女儿说:“妈妈说的一万三千元钱确实没有了。”李说:“我们正在调查钱的事。” 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家属去宽甸检察院控诉科递交申诉书,并顺便向李索要纸条。宋说:“李海滨到丹东培训了,你写的申诉书给我吧,我转交给他。” 当天崔的女儿接到宽甸法院吴娜法官的电话说:“崔振成、李淑香的案卷现在在我这,有什么事找我。”并说:“你妈说不请辩护律师。”女儿说:“我已经请了,不能退呀。”吴说:“你让律师给我来个电话或来一趟。”并说:“法院将于八月十九日上午开庭”。 八月十四日,李淑香的律师到丹东会见了李淑香,律师问她为什么要辞退律师,李淑香说:“李海滨对我说:‘如证据不足或者你撒谎,你会被判十五年,家人请的律师都将被牵连。”律师说:“我做了八年律师了,就没听说有这样的事,你怕什么,他说了不算。 警察李海滨恐吓李淑香,企图威逼李淑香辞退辩护律师。 另外,警察绑架崔振成、李淑香夫妇时,涉嫌偷窃了一万三千元钱。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九日上午十时,丹东宽甸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崔振成、李淑香夫妇非法庭审,中共宽甸政法委、政府机构、武警、610、公检法司人员一起出动,大动干戈,耗费民脂民膏,全县通知「法院戒严」,人为制造恐怖气氛,给当事人及其亲友施加压力。 2014年底宽甸法院法官吴娜对法轮功学员崔振成、李淑香夫妇非法判刑2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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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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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宽甸县国保大队
:
王名扬,
王忠新,
霍喜庆,
赵明军,
王金海
宽甸县法院
:
吴娜
宽甸县检察院
:
李海滨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4日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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