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前,仅该厂家属院就有二十余人修炼法轮功。迫害发生后,厂长翟文耀,先后收缴了法轮功学员的书籍,派专人与南阳宛城区国保大队勾结,使得王青阁遭非法判刑三年(时间待查)。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六一零”人员遭恶报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宛城区公安局 南阳市南杭浆粕丝绸厂 : 翟文耀
更新日期: 2014年9月7日 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