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云阳县公安局绑架法轮功学员邬小菊、邱德芝和一个不知名的,其中邬小菊(也被抄家,损失也不小)被关了一个月放回。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涂志英被密判四年有期徒刑。其余三人均于当日放回。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重庆云阳涂志英被非法判刑四年
责任单位及恶人: 重庆市云阳县法院 云阳县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4年9月10日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