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方志勇死亡前三天),方志勇曾到法轮功学员张贺新工作的地方,向张贺新的老板勒索七万元钱,老板没搭理他。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法轮功的恶警遭恶报实例
责任单位及恶人: 高桥派出所 : 方志勇
更新日期: 2014年9月16日 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