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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祖荔

简介:
赵祖荔
(Zhao,Zuli), 女 , 四十多岁 ,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法轮功学员,是镇雄县雄华希望小学高级教师。

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下午,法轮功学员汪显树(四川泸州人)、赵祖荔、王建英在镇雄县大湾镇赶集结束准备返回县城的车上,被大湾派出所恶警绑架。八月五日,镇雄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向汪显树的家属发放拘留通知书。

汪显树、赵祖荔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镇雄县看守所。据悉,王建英于次日(八月五日)从镇雄县公安局走脱,之后一直流离失所,镇雄县公安局已经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二零一四年八月五日,汪显树、赵祖荔被非法刑拘、九月十一日被非法逮捕后,案件一直在镇雄县公安局、镇雄县检察院、镇雄县法院、昭通市检察院、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之间来回穿梭,直至二零一五年四月下旬案件才由昭通市中级法院受理,由刑一庭法官王磊主审。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在受理案件四个多月后案件才非法开庭。开庭期间并未通知家属,赵祖荔家属先后在镇雄县、昭通市聘请了两位本地律师,都被镇雄县、昭通市政法委施压退出,法庭指定了两名律师配合演戏。

庭审现场,公诉人并未出示任何实物证据,只是自导自演的宣读所谓的证词后,拿几张照片让法轮功学员辨认(比如印有真相短语的真相币照片)。八月二十五日开庭至今(2015/10/20) 已快二个月了,法庭尚未宣判判。

据悉,镇雄县610办公室主任刘自昌等人其实已经对公、检、法三家进行了“协调”,内定对两名法轮功学员进行诬判,所谓依法办案不过是中共自编自导的一个过场而已。

据悉,之前昭通市政法委曾秘密召开昭通市检察院、昭通市中级法院有关人员会议,明确要求要对两名法轮功学员进行判刑迫害。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警察构陷法轮功学员汪显树、赵祖荔的材料已送到镇雄县检察院。

二零零五年十月至二零一五年九月,陈昌担任昭通市中级法院代理院长、院长期间,两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汪显树(男,四川省泸县奇峰镇人)被非法判刑五年;赵祖荔(女,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雄华希望小学教师)被非法判刑三年。

赵祖荔现被关押在镇雄县看守所,邪党法院故意不给家属判决书,并欺骗家属说「尚未判决」。由于赵祖荔的两任本地律师都被邪党施压退出,在没有律师参与、没有判决书的情况下,家属很难为其上诉。为了阻扰赵祖荔家人帮赵祖荔上诉,昭通市中级法院故意不给赵祖荔家人判决书,甚至在下达判决书后仍欺骗家属说“尚未判决”。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日,赵祖荔的丈夫在一审法院宣读判决书后的十日内及时帮妻子邮寄了上诉状。按规定,一审法院理应在收到上诉状5日内将上诉状及案件材料移交二审法院,但是截至六月十日,五个月过去了,昭通市中院仍未将案件移交到云南高院。

赵祖荔被非法关押在镇雄县看守所至今已经一年零八个月,家属从未得见面。据悉,赵祖荔已被折磨得骨瘦如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判刑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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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昭通中院刑一庭: 电话:08702835732 审判长:郑祖勤 审判员:王磊、余帅

责任单位及恶人:
镇雄县公安局
镇雄县看守所
昭通市中级法院
大湾镇派出所<br>
镇雄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滕宝安13803120896<br>检察官:范颖 13930260012
镇雄县法院
昭通市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1年5月26日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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