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三月,四川广汉法轮功学员刘前风被广汉法院一审,非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刘前风不服一审判决,提取上诉,并请正义律师介入。德阳中级法院拒绝二次开庭,对刘前风维持原判。
二零一八年八月下旬的一天, 四川广汉市高新区派出所两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刘前凤家骚扰,问刘前风还炼不炼法轮功等问题。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违反庭审程序; 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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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广汉市法院 德阳市中级法院 广汉市高新区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9月18日 0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