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五华公安分局非法抓捕于有明、吴国友、郭伶三人,因郭伶身体残疾,劳教所拒收回家。于有明、吴国友被送禄丰大坪坝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昆明市嵩明县610头目赵云松犯罪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坪坝第二劳动教养所 五华区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14年9月26日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