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底,滦南县职业高中教导处主任王红军配合恶警将大法弟子范福安从家中绑架,非法劳教一年。范福安妻子劝王“不要再迫害好人,会遭报应的”,王不听,并谩骂大法,还说“宁可撞死”。
2005年10月,王红军骑摩托车从教育局北门出来,门口刚好有一辆汽车坏在路上,王红军骑摩托车撞上去,脑浆迸裂,当场死亡。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滦南县恶人遭报事例
责任单位及恶人: 滦南县职业高中 : 王红军
更新日期: 2014年10月29日 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