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艳
简介:
王淑艳(Wang,Shuyan),
女 ,
52岁 ,
吉林长春市农安县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零三年间,王淑艳遭到严重迫害,被长春市农安县伏龙泉镇派出所长期到家中、单位骚扰;非法劳教两次(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非法抄家至少三次(次数过多、家人已记不清),其中一次抄家,警察操纵当地电视台至其家中做假、录像以抹黑法轮功;非法拘留一次22天(农安县拘留所)。非法劳教使当年年幼的女儿无人照顾,家人对警察警铃声产生本能的恐惧,最终王淑艳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下午二时许,王淑艳在工作单位被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宽城区凯旋路派出所联合非法抓捕、抄家,并将其左臂扭骨折,警察抢劫了她的大法书籍(自己学习用)、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台历架、真相钱币、未做好的台历等私人物品,现金一万元、硬币盒一罐、卡包三个、无线路由器(以上私人物品扣押清单上并未体现)及其女儿电脑,至今(二零一五年三月)仍未归还。 非法抓捕过程中,恶警王元利(音)使用擒拿术,将王淑艳女士的左臂扭骨折。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强行将其带至家中,用在她身上搜到的房门钥匙进入家中,要求王淑艳与资料合影,随后恶警将王淑艳非法押到凯旋路派出所,开始非法抄家。 下午五时许,王淑艳女儿返回家中,见警察抄家,与警察争执过程中报警,被恶警抢下电话并强行非法关押在凯旋路派出所达六小时,恶警还扬言将其送至拘留所。非法抄家全程没有摄像,只有两名社区人员,其中一人为凯旋街道三辅街社区党总支书记吴耘芳,当时王淑艳女儿问她是谁时,她不敢回答。 王淑艳被非法关押在凯旋路派出所时,恶警拿出整套刑具,并恐吓说真相钱币为其女儿所做。因害怕连累女儿,王淑艳被迫承认了所有物品均为其一人所为。当晚十时王淑艳被送至长春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 家属为其聘请两位律师,目前法官只接收姜一兵律师快递的手续。许付桂律师到达宽城区法院递交律师手续时,法官董屹红电话中要求许付桂律师出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不修炼法轮功的证明,被问及法律没有该项规定,董屹红法官借口说“宽城区法院就是这么规定的。”随即许律师将手续快递至董屹红。 律师会见后,王淑艳家属得知其左臂受伤后,多方告状,最终看守所带其去长春市中日联谊医院确诊,诊断为骨折,狱警恐吓王淑艳一切治疗费用从她的预存款中出,王淑艳拒绝打石膏。回到看守所后,狱警骗她说看病扣了所有的前后欠监狱二百多元。在律师会见后,家属随即为其存款,账面显示仍有几百元的余款。 长春法轮功学员刘香阁、王淑艳分别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十六日被警察绑架,两人遭构陷的案件都已被送到宽城区法院,接案法官是董屹红。刘香阁、王淑艳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自从前夫抛弃家庭后,王淑艳便和女儿相依为命。此次迫害,使女儿平复多年的伤口又一次被撕裂,女儿又一次失去了家。八十二岁丧失自理能力的老母亲担心她的安危、盼望其早日回家。 王淑艳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在工作单位被警察绑架,随后被抄家抢劫,至今已有五个月之久。家人找长春市宽城区分局预审科办案人杨立军(音)索要物品,他要求家人找原始办案单位,随即家人给凯旋路派出所副所长赵岩打电话索要,赵岩推脱责任说“看看东西有没有了。” 赵岩还谎说抄家过程中他没看到现金等物品,抄家全程都有录像(其实根本没有),非法抄家全过程王淑艳在现场(当日恶警将王淑艳带到家中后只要求王淑艳拍了几张照片就把她带走了)。抄家全程,除王淑艳女儿中途回家被恶警带走外,只有三辅街社区居委会书记吴耘芳和另一社区人员在场,其他均为警察(当时并未看到警察赵岩)。非法抄家当晚,王淑艳就被送至长春市第三看守所,派出所警察只给王淑艳看了物品扣押清单。长春市恶警互相推诿不认帐。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长春市宽城区法院分别对法轮功学员王淑艳和刘香阁非法庭审,当庭只允许当事人一个亲属到庭,王淑艳的女儿段林琪和刘香阁的老伴李树森被允许旁听,而且是被告知大清早五点半之前到法院。 王淑艳和刘香阁两家家属起大早赶到法院,发现五点之前,法院门前道路就已全封闭了,两辆警车横在法院门口,众多像私家车的便衣车占据着路旁,门口除了着警服的警察外,到处都是便衣,他们上身着各色西服,下穿警裤,拿着小铲子,在铲道路两旁贴在电线杆和建筑物上揭露宽城区法院非法开庭的真相传单。 刚过五点一刻,几辆警车开来了,他们从看守所拉来了法轮功学员王淑艳和刘香阁。 首先是对法轮功学员王淑艳非法开庭,她的女儿段林琪被一男一女贴身监控着。经过了一道又一道所谓的安检,才进入了坐满了人的法庭。段琳琪见席上的人都不认识,便问:“你们是谁啊?”见众人不回答,段琳琪便嘲笑道:“你们这么多人在这,怕我跑啊?还是怎么地?”这些人只是坐着,傻呆呆地看着开庭。庭中有不少着白大褂的救护人员,看来他们是早有准备。 开庭后,主审法官董屹红装腔作势地盘问王淑艳,王淑艳反问道:“我已聘请了律师,是山东律师许付桂,他人在哪?”董被问的哑口无言。因为五月二十六日,许付桂律师已经来见董屹红,要求出庭辩护。可董却躲在楼上故意不见,还百般刁难,只相隔一天,他们就非法开庭了,面对王淑艳的问话,他当然会无语。 法轮功学员王淑艳见状,当庭表示没有律师,她一概不说话,并郑重声明:“所有一切一概不承认。”然后再一句话也未说。董屹红和检察院的人自顾自地在演戏,演得他们自己都觉得没啥意思了,然后董才开口:“鉴于当事人一句话也没有说,我宣布休庭。” 这兴师动众的庭只开了不到二十分钟,就休庭了,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宽城区法院非法开庭,担任的法官是董屹红。凌晨四点钟,宽城区法院周围就布满了各种便衣、恶警、保安,并对法院周围所有车辆、人员清场。五点四十左右,王淑艳、刘香阁的车到达法院时,周围又增加了几十位身穿绿色马甲、左臂带袖标的人员。部分警察佩戴枪支,一辆法院高级救护车、三辆警车,私家车辆若干。 因害怕庭审过程被录音、录像,法院对王淑艳、刘香阁的家属进行严格的安检,将王淑艳女儿的手包封存、刘香阁丈夫的电话封存,并收回家属旁听证。家属等候期间,法院工作人员仍询问是否带手机等物品。 庭审结束六点五十分左右,王淑艳、刘香阁被带上车离开,恶警们散场。王淑艳的女儿将手机掏出,三名保安和两名法院工作人员冲上围住骗她说法官找她到办公室有事谈,王淑艳的女儿机警回避拒绝,他们一看没骗成,就直接问是否有拍照?还找来警察恐吓她,后来被刘香阁丈夫拦住,且在法院门口的马路上,恶警不敢再使花招,王淑艳的女儿离开后坐公交车上班,恶警开一辆白色的车跟踪。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刘香阁爱人接到董屹红电话,电话中董屹红称,十月二十八号他们“研究研究”,“研究”完给家属回话。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律师王振江、许付桂、路云龙、周云昌律师到达宽城区法院,要求面见法官董屹红。董屹红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刘香阁代理律师王振江拨打董屹红手机,董屹红称刘香阁的案子马上就要有结果了,被律师义正辞严反问“庭都没有开,怎么会有结果?”董屹红无以回答,直接挂机,后王振江律师再次拨打董屹红手机,却一直显示正在通话中(可能被董拉入黑名单)。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刘香阁、王淑艳分别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十六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至今长达一年之久。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王淑艳女儿接到宽城区法院电话,通知二十五日早六点公开宣判王淑艳,刘香阁。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七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法院开庭宣判,对法轮功学员王淑艳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刘香阁一年零六个月,罚金1000元。当日没有任何庭审过程,办案法官董屹红未到庭,由法官刘繁茂代为宣判,整个过程不超五分钟,尽显邪党流氓本性。只准许受害人一名家属到庭。没有通知律师到庭,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就结束了。 一审非法判决后,王淑艳上诉,现二审进行中。 王淑艳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结束冤狱,从吉林省女子监狱回到家中。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上午,王淑艳在家被长春市二道区荣光路派出所绑架并抄家,抢走大法书六本,笔记本电脑一台,优盘三个。王淑艳被拘留10天,于4月30日平安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抄家;
迫害亲属;
非法关押;
骚扰;
非法劳教;
非法拘留;
威胁/恐吓;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84568.html#19330222053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24633.html#162252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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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法轮功学员王淑艳、刘香阁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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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家抢劫-长春市恶警互相推诿不认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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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长春市宽城区法院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新月路268号
电话:0431-88559000
法官:董屹红13904304136,办0431-88559124
宽城区分局电话 0431-81039552 办案人 杨立军 白焕新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长春女子监狱
宽城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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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军
农安县拘留所
农安县伏龙泉镇派出所
宽城区法院
:
董屹红
荣光路派出所
宽城区凯旋路派出所
:
赵岩
长春市宽城区三辅街道
:
吴耘芳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5日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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