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宝香
简介:
高宝香(Gao,Baoxiang),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自二零一四年七月以来,锦州市各区及辖区各县(市)出现大面积强迫法轮功学员抽血化验(或唾液化验)、采集指纹和签字等骚扰事件,一些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家里,逼迫学员配合他们,并以抓人相威胁。这次大面积的骚扰,与锦州市邪党市委书记王明玉一次又一次地部署迫害有关。 二零一四年三月,刚到锦州上任的王明玉就下达了「核实法轮功学员居住地址」的指令,导致锦州市一些法轮功学员被当地社区不法人员骚扰;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王明玉主持公安系统有关人员会议,扬言要「严打」。 王明玉命令派出所和社区人员到法轮功学员家挨户骚扰,还下令公安要「一对一地跟踪」,「先摸底、后抓捕」,他动用锦州市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监视法轮功学员,给锦州社会制造恐怖气氛;这之后,王明玉又下令,过七月一日,便衣要进入社区;而这次大面积的采血骚扰,也是在他的邪恶政策诱导下发生的。 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的白宁、李媚珊等恶警,在王明玉的邪恶指令纵容下,有恃无恐,他们跟踪、蹲坑、绑架、判刑,无恶不作,对锦州大法弟子犯下了一个又一个的重罪。 自王明玉来锦州至今,仅仅六个月的时间,锦州市就有多名大法弟子被绑架、关押、判刑、投监,其中有: ──二十四名大法弟子被绑架:他们是高宝香、梁锦君、赵秀兰、赵玲岩、徐慧萍、张立风、薛立华、王瑞凤、辽油钻井一公司三位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核实)、盘锦市的马文峰、王薇、朱青、王凤媛、徐秀云、陈桂英、苗晓坤、赵玉珍、李淑杰、王丽阁、刘玉珍、肖铭、冯桂秋; ──七人被非法批捕:他们是王林、张立风、薛立华、王瑞凤、陈桂英、苗晓坤、赵玉珍; ──六人被非法庭审:他们是徐慧萍、张立风、薛立华、王瑞凤、陈桂英、王林; ──四人被强行投监入狱:她们是徐慧萍、苗晓坤、王彦秋、周玉祯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沈阳市康平县恶警于海滨陷害无辜
辽宁锦州市委书记王明玉犯罪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信息:电话区号:024、邮编110500 (一)直接责任人: 于海滨:海州派出所所长,办电87280004、手机15041249777,于海滨弟弟手机13516084966,于海滨父母024-87252089 赵洪波:康平县国保大队大队长,手机13940485556,宅电024-27346688 (二)康平县公安局 王天明:局长,办电87341677、手机13998336966 李恒:政委,办电87343433、手机13840335177 王洪潮:副局长,办电87320675、手机13609890998 张绍伟:副局长,办电87339966、手机13940586188 姜海:副局长,手机15040372999 石振凯:副局长,办电87233366、手机13609838908 (三)康平县检察院 赵永林:检察长,办电87343593、手机13940009383 王洪洲:副检察长,办电87342736、宅电27344866、手机13940224116 赵晓峰:副检察长,办电87342950、宅电87253399、手机13998216795 刘晓放:副检察长,办电87343415、宅电87336677、手机15802464111 王彪:反贪局长兼副检察长,办电87320009、宅电87321068、手机13604037437 王光锐:政治处主任,办电87343551、手机13998828244 李卫:纪检主任,办电87343527、手机13940411694 金守江: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办电87344751、宅电87339700、手机13940471444 王德军:专职委员,办电87343527、宅电87340481、手机13998219987 孙岩:专职委员,办电87343527、宅电87325550、手机13889373638 孙雷:专职委员,办电87343551、手机13840327138 王忠贞:办公室主任,办电87344751、手机13940345824 (四)康平县法院 张宁:院长,办电27349801、手机13940219777 崔成效:副院长,办电27349802、手机13897950077 李春雷:副院长,办电27349803、手机13998208787 秦凤军:副院长,办电27349804、手机13352409955 张东成:纪检组长,办电27349805、手机13940302829 张立峰:政治处主任,办电27349806、手机13609838943 房国军:执行政委,办电27349808、手机13840223997 殷元军:专职委员,办电27349811、手机13840133438 盛红娟:专职委员,办电27349833、手机18604020108 范伟红:专职委员,办电27349858、手机13840394606 高旭国:专职委员,办电27349816、手机13591646688 刘庆祥:办公室主任,办电27349888、手机15904079088 (五)康平县司法局 马增元:局长,办电87343405、手机13889846866 刘柏松:办公室主任,办电87343503、手机13478842898
责任单位及恶人:
锦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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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玉
更新日期: 2015年3月4日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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