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宜君
演示图二:双手反背着,两腋窝卡在椅背上,用一条牛皮带从手铐中间穿过,经椅子腿的横穿上绕上来,两恶警恶狠狠的使劲地往下拉牛皮带。<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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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刘宜君(Liu,Yijun),
女 ,
42岁 ,
原在云南省昆明工作,因母亲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父亲年事已高,生活需要照顾,刘宜君便辞去昆明较好的工作,回家照顾老人。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中午,法轮功学员朱忠富在大姚县七街送神韵晚会光盘遭绑架。当晚,刘宜君去朱忠富家,在楼下被楚雄市国保的一个黑手掐住脖子,手被反绑起来,押上公安的车带走。 之后到了楚雄市公安局,刘宜君被铐在椅子上,恶警一直不让她睡觉,一胖子警察用很下流恶毒的语言烂骂,他们还说“我们已在你家里搜出十几本法轮功的书,你是要被判刑的。”直到凌晨五点左右,警察走了,刘宜君仍被铐在椅子上,之后送到看守所。刘宜君因长时间被铐,在看守所后很长时间双手仍肿胀。 大姚县公安局办案警察陆文辉、朱华、王斌等多人到刘宜君的父母家中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和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 朱忠富被非法关在大姚县看守所;何高琼、刘宜君被非法关在楚雄州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楚雄州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朱忠富、何高琼、刘宜君非法开庭。在刁难律师使得律师无法到庭,而当事人因律师不在拒绝开庭的情况下,仍然庭审三个多小时。这是违反《诉讼法》,「自导、自演」的非法开庭。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中旬楚雄州法院作出非法判刑:朱忠富三年,刘宜君两年,何高琼一年。 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刘宜君,二零二二年五月七日被楚雄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监视居住六个月。她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六日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因她一直独自照顾瘫痪的母亲,政府人员及社区人员为了能将她入狱,建议她把老人送养老院,刘宜君断然拒绝,并指出:你们要送老人去养老院是在罔顾老人的性命。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剥夺睡眠 ;
铐在某处上 ;
人身侮辱 ;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云南朱忠富、李卫萍夫妇分别被枉判六年、四年
云南楚雄市刘宜君遭诬判 瘫痪老母面临无人照顾
云南楚雄朱忠富等被非法开庭
相关单位及个人:
大姚县政府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大姚县东街07号
邮编:675400
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虎、
大姚县法工委主任:杞玉昌、蔡建忠
大姚县委副书记:李郁光、杨华山、李安福
大姚县委书记:陆积峰
大姚县政法委书记:马跃云
大姚县610:施建林
责任单位及恶人:
楚雄市“610办公室”
楚雄市公安局
楚雄市看守所
大姚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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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文辉,
朱华,
王斌
大姚县法院
楚雄州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7月8日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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