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善东(山东)
简介:
吴善东(山东)(Wu,Shandong),
男 ,
35岁 ,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法轮功学员,原任职济南市平阴县计划生育委员会。2001年10月被非法劳教3年。 自2003年元月在劳教所发表严正声明,一直按照正法弟子的要求去做,再也不向邪恶妥协。 吴善东被不法官员开除公职,被迫于2003年底离婚。2003年年底吴善东正念走出劳教所后,被迫流离失所。仁风派出所非法扣压吴善东的身份证近一年。 在解除劳教后,济阳邪党又厚颜无耻地要求吴善东回仁风镇政府去上班(实为监视),被吴善东拒绝。加以吴善东被非法劳教后家庭破裂,他只好外出打工至山东邹平县。在邹平工作的小姨马庆玲看到吴善东生活困难,给了许多同情和照顾。 2009年8月,在被抓当天早上,吴善东从邹平工商银行提款机提现金八千元准备去外地购买计算机配件。银行卡还有余额八千五百元。苏丰收带人把吴善东绑架后,把吴善东租房处近万元的全新计算机配件据为己有,并把吴善东身上的约八千五百元现金放进了自己的口袋,并问吴善东工商银行卡的密码是多少。吴说这是我的工资卡,凭甚么告诉你我的密码?苏丰收勃然大怒,非常猖狂拍着桌子说「这是共产党的银行,我拿你这点钱太简单!」 吴善东在被绑架后一直绝食抗议,五天后由邹平县武警给吴善东戴上手铐、脚镣押送至邹平中医院进行野蛮鼻饲灌食26天。吴一直拒绝承认自己有罪,拒绝任何口供和签字。期间成坤、苏丰收又把对吴善东照顾有加的在邹平林业局上班的小姨马庆玲绑架,并异地关押至滨州看守所一个月,因没有发现明显把柄后被释放回家。 成坤、苏丰收炮制的「大案要案」因吴善东没有口供、签字和明显的活动而被邹平检察院退回。恶警成坤、苏丰收并不是无罪放人,而是把判刑七年改成了劳教三年。把吴善东和陈琳、张庭林、刘风军(被非法劳教一年)同日送到山东第二劳教所进行迫害。 被非法关押在七大队、八大队那些坚定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邪恶怕他们影响其他学员,邪恶就单分。将他们单独分到各个普教大队,让普教去管理、折磨他们。例如:七大队的吴善东、姜可新、祖玉、黄福堂等。 吴善东在劳教所被迫害期间,一直拒绝向邪恶的方向「转化」,同时在查到所谓的「劳教通知书」上没有自己的货款且劳教所没有收到这一万六千五百元的款项后,于二零一零年多次向山东省检察院投递控诉材料对苏丰收抢劫其钱财并非法劳教的事实进行了控诉。 在吴善东在二零一二年九月被从劳教所释放后,加上正义人士的帮助下,吴善东亲自到邹平公安局找到苏丰收,当着众人的面质问苏丰收对钱的事如何处理?苏让吴善东去找大队长成坤去拿钱。最后把这笔钱以现金的形式被吴善东要了回来。成坤在归还钱时同时要求吴善东不要把这事发到明慧网上去,并说这事是苏丰收干的!(意即与他无关)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五日,邹平市公安局国保队长赵业庆安排黄山、焦桥、高新、黛溪等多个派出所同时绑架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其中行政拘留的有:张敬、刘静玉、郝建美,尉红霞行政拘留10天,刑事拘留2人:吴善东、孙永胜。当天放回3人,她们是:王桂美、王秀兰、程姓法轮功学员。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抄家;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
骚扰;
逼迫放弃信仰;
单独关押;
非法关押;
手铐/脚镣;
摧残性灌食;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65444.html#23917223334
山东邹平市公安局原国保大队指导员苏丰收遭恶报
在济南发生的迫害法轮功的惨案实录(三)
泼水电击 山东章丘劳教所恶警无人性
山东男子第二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吴山东被山东第二劳教所迫害的骨瘦如柴
谁家的银行谁家的钱-- 山东邹平县恶警抢掠吴善东钱财
山东省济阳县不法官吏仍在行恶
山东省济阳县法轮功学员吴善东被迫流离失所
被济南市刘长山劳教所劫持迫害的部份大法弟子情况
相关单位及个人:
济阳县公安局长李康勇 手机13361053726 ,办公室0531-4214628
济阳县610头目李连忠 (多次参与对大法弟子的绑架与抄家) 手机13705410123
济阳县仁风镇派出所长朱洪亮 手机 13589008777, 办公室电话 0531-4402038
责任单位及恶人: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原王村劳教所)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济南章丘市官庄乡)
仁风派出所
济阳县
滨州市看守所
邹平市国保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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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坤,
苏丰收
更新日期: 2023年9月18日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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