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清明(本明)
简介:
吕清明(本明)(Lu:,Qingming?benming?),
男 ,
50岁左右 ,
重庆大足区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吕清明,系大足区龙水镇复隆横店新村人,农民,五十岁左右,是当地出名的木工,也是全家人的经济来源靠山。 重庆大足区法轮功学员陈清彬、李良端、吕清明,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在万古镇古龙乡地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万古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在大足看守所。大足检察院现将三人非法起诉到大足法院。 重庆市大足区公检法三家经过四个多月的暗室苟谋、造假构陷,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上午约九至十一时,大足区法院刑事庭非法开庭,迫害善良法轮功学员陈清彬等三人。 在庭上,法轮功学员陈清彬、李良端,以慈悲救人的胸怀义正词严的进行了自我陈述及答辩,指出中共邪党及江泽民流氓集团的“假恶斗”的邪教本质,诽谤法轮功、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种种罪行,残害中国民众的各种事实,以及为虎作伥者的悲惨下场。 法院进行暗箱操作,没贴“开庭告示”,也没有通知陈清彬、李良端两人的亲人。所谓的庭审是一场见不得阳光、暗室亏心的丑剧。 庭审过程中,由中共邪党大足区检察院指派的“公诉人”,良知全无,毫无廉耻地先提出非法公诉。然由邪党大足区法院受理,指派的刑事庭庭长、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庭长依样画葫芦,指鹿为马,先是声色俱厉的装腔作态的提问等等。 庭审多次中断,休庭,所谓“法官”、“公诉人”理屈词穷,草草收场。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重庆大足区法院对吕本明(又名吕清明)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三年。吕本明已被家人接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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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法院开庭迫害陈清彬等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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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万古镇派出所
大足县看守所
大足法院
大足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15年4月14日 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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