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萍
简介:
张秀萍(Zhang,Xiuping),
女 ,
44岁 ,
山东武城县甲马营张高坟台村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张明霞等九名法轮功学员在清除昌平区十三陵地区污蔑法轮功的展板时,被昌平公安局绑架。 二零一四年初,昌平公安局以“破坏法律实施罪”对他们非法提出起诉。六月二十二日,他们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捕,后被昌平区公安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国安、610等构陷,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其中八名法轮功学员被昌平法院利用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判刑。刑期如下: 1,封孝玲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晋源涛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3,闫峰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4,蔺福华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5,郝福宁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6,张明霞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7,张秀萍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8,朱劲松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参与非法审判的人员 审判长:杨卫东,人民陪审员:韩玉林,人民陪审员:门朝慧 中共以谎言诽谤法轮功,法轮功学员在被剥夺发言权的情况下,清除谎言展板,合情合理合法,不仅无罪,反而应该受到表彰。将来受到正义审判的必然是那些陷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人员。 自二零一五年十月中旬起,德州部分县市开始骚扰诉江法轮功学员,十月下旬开始,德州武城、陵县、宁津、德城区、乐陵等县市同时出现大规模骚扰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各派出所警察大多拿着事先开好了所谓的搜查证及其它证件,有的还拿着摄像机上门骚扰。对学员进行非法询问、逼迫签字、威胁谩骂、强行搜家或非法拘留。 宁津县: 非法抄家:刘春来、张秀平、王福利、柴红芬、王淑英、佚名老太 非法拘留、关押: 宁津拘留所:刘秀荣(60岁) 宁津看守所:刘金双(李宪胜妻子)、赵振兰(70岁) 德州看守所:李宪胜 已知10人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北京昌平区正在遭受关押迫害的法轮功学员(2)
山东德州10月下旬有8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或绑架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城关分局骚扰诉江刘春来等法轮功学员
北京昌平区法院对张明霞等八人非法判刑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昌平公安分局
昌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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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卫东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29日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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