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小尾
简介:
高小尾(Gao,Xiaowei),
女 ,
年龄未知 ,
陕西省宝鸡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下午三点多,高小尾和老年法轮功学员李敏舫在陈仓区桥镇乡发资料时,被桥镇村二组组长张福田举报,贾村派出所四名警察把高小尾和李敏舫带到贾村派出所非法审讯数小时,并很快上报陈仓区公安分局及宝鸡市公安局。 四恶警(杨小刚、殷卓、容禄、闫文刚)把高小尾铐在铁椅子上一晚上,给其戴上头盔,四人同时殴打高小尾。当晚对李敏舫进行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数本,MP5、收音机、电话本等物品。次日非法抄了高小尾家。在没搜到任何大法书籍与资料的情况下,非法抢走私人物品收音机一台,优盘一个,于五月二十三日下午把高小尾送至宝鸡第二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十三天。 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刘明海、贾村派出所所长杨峰等勒索高小尾家人三千元保证金,勒索李敏舫家人二千元保证金。宝鸡第二看守所骗取高小尾家人四百元生活费。 二零一四年六月份,高小尾和李敏舫多次向杨峰要钱,最后杨峰拿出陈仓分局决定,说每人要先交一千元罚款,再退保证金,就这样从退款中抽走每人一千元。 二零一四年七月份,高小尾户口所在地(宝鸡市凤翔县)由汉封乡西沟村支书刘喜贵领着,以慰问为名逼迫高小尾写不炼功保证,到家中骚扰。领头的是凤翔县610的吴欣 (女),政法委副书记党维华,还有汉封乡保卫科科长,还有个年轻男的,自称是“汉中人”。半个月后,这伙人又来骚扰,十天后又来了两人。大约八月中旬,又来了几人骚扰,因高小尾没在家,他们对高小尾的儿子说了一些威胁的话就走了。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晚,四名便衣警察,以查暖气为由,敲开了宝鸡市凤翔县法轮功学员高小娓的家,将正在做饭的高小娓强行绑架,并非法抄家。高小娓也被非法关押在凌云宾馆迫害。 高小尾被经二路警察强行铐在老虎凳上长达18天18夜,这18天里经常被警察和一些不明身份的人非法审讯。为逼迫她说出其他同修,警察限制她上厕所,有时从早上7点到下午3、4点,限制喝水导致高小尾便血。恶警张小军每次星期天值班时,只给她们吃一顿饭,一说上厕所就说没拿钥匙,让憋着。这18天里,除了一天上两三次厕所外,其余时间高小尾都是被铐在老虎凳上,手脚都被绑着,只在吃饭时放出来一只手,吃完饭再铐回去,每天晚上警察睡觉前还会把手脚铐的更紧。 18天的迫害导致高小尾腿脚浮肿,头晕,屁股和大腿多处坐破流血。高小尾被迫害成高血压,低压140、高压190。18天后,高小尾被非法关押到宝鸡第二看守所,一年多后她被宝鸡市渭滨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后被送至陕西省西安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二零年三月五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给李敏舫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下达非法起诉书及监视居住六个月通知。王菊香、高小娓、陈德芳已经在拘留所非法拘押了一年零四个月。 目前,李敏舫,王菊香,陈德芳和高小娓四名大法弟子已被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至宝鸡市金台区法院。 宝鸡市金台区法院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早上八点半,对法轮功学员王菊香、高小尾、陈德芳、李敏舫等四人开庭。 宝鸡市金台区法院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对法轮功学员李敏舫、王菊香、高小娓、陈德芳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并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送达非法判决书:李敏舫被冤判五年,并非法罚款5000元;王菊香被冤判四年,并非法罚款4000元;高小娓被冤判四年,并非法罚款4000元;陈德芳被冤判三年,并非法罚款3000元。 法轮功学员高小娓在陕西省西安女子监狱受尽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她被迫害致不能正常走路。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罚款;
交保证金;
恶人举报;
坐/锁在铁椅子上;
毒打/殴打;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骚扰;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判刑;
非法批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陕西宝鸡高小尾遭四年冤狱迫害-不能正常行走
陕西省五任公安厅长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622名法轮功学员2020年被中共非法判刑
陕西李敏舫等四名法轮功女学员被非法判刑
陕西省宝鸡市4位法轮功学员将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零年十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3398.html#2010423547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08955.html#2071223157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04182.html#20421231728
陕西省宝鸡市李敏舫等四位大法弟子被构陷到法院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02241.html#2039234558
陕西宝鸡市“扫黑办”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王菊香父女和凤翔县高小娓被绑架补充
陕西宝鸡市凤翔县610、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
陕西宝鸡市高小尾不断遭骚扰威胁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本次非法判刑的迫害人员名单:
审判长:韩宏哲
陪审员:王芳霞 华国强
法官助理:李龙飞
书记员:滑夏沈威
凤翔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城东大街62号
电话:0917-7212209 传真:0917-7212209
联系电话:9017-7212209
张军良:男,中共凤翔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邰少华:男,中共凤翔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维稳办主任、610办。
娄建科:男,中共凤翔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陕西宝鸡市凤翔县“610”办公室:0917-7212209
凤翔县“610”办公电话:0917-7214974
凤翔县“610”人员名单:
王海刚:18009170295
吴昕:13209171599
赵新年:15809172992
娄建科:13992767318
党维华:13892703920
王晓东:13891774555
孔永勤:13992707033
解少华:15809172188
凤翔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县城西大街75号
联系电话:0917-7221581
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闫鸿林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余鹏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小刚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付青剑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彭军 分管国保大队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喜慧
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魏胜利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齐凤华
凤翔县国保大队成员: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办公电话:0917-7221552。
国保大队队长陈堆焕:13609278081
朱虎林:13992723508
文涛:13571732458
责任单位及恶人:
西安女子监狱
金台区法院
凌云宾馆
陈仓区公安局
:
刘明海
陈仓区贾村镇派出所
:
杨小刚,
殷卓,
容禄,
闫文刚,
杨峰
陈仓区桥镇乡
:
张福田
宝鸡市第二看守所
凤翔县政法委
:
党维华
凤翔县汉封乡
:
刘喜贵
凤翔县六一零办公室
:
吴欣
金台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25日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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