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尚春
简介:
吕尚春(Lu:,Shangchun),
男 ,
年龄未知 ,
北京法轮功学员。原为经济观察报社编辑,山西户口。二零一四年九月七日,吕尚春在昌平区回龙观西街文华市场农贸大厅内,因兑换真相币被绑架,十月十一日,被非法批捕,目前被关押在昌平看守所。昌平区法院刑庭在这里对他非法审理。吕尚春坚持“零口供”,并认为自己无罪。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北京市公安局将材料移送北京市一分检,十二月二十四日北京市一分检将他非法起诉到昌平区法院,由昌平区法院刑一庭审理,主审法官为副庭长杨卫东。 开庭时间约一个半小时,吕尚春进行了自辩,谈到修炼后在工作中的表现有目共睹,在单位被评为优秀员工。 律师也进行了无罪辩护,指出至今公安部、最高法院没有一个正式文件将法轮功定义为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不能以刑法300条来定罪。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九日上午,北京昌平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吕尚春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吕尚春被北京昌平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上诉后,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未开庭,于四月二十四日维持非法原判。吕尚春的妻子近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江泽民利用权力毁灭人类良知、制造民族浩劫、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等罪行;并撤销对吕尚春的判决 二零一五年吕尚春家人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申诉,八月三日申诉被驳回。后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北京市高院驳回(2015高刑监字第00577号)。 申诉人不服判决,二零一六年二月向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提起抗诉,四月二十二日被通知“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京一分检刑申审通【2016】1号)。 申诉人又向北京市检察院提出抗诉,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通知“不予支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京检刑申审通【2016】21号)。 吕尚春是山西户口,现在山西祁县的晋中监狱15中队(15监区)被非法关押。二零一六年九~十二月晋中监狱搞百日感化活动,吕尚春因不被转化被停止三个月会见,活动结束后恢复会见,但被取消给家人打电话的权利。 吕尚春及家属不服判决,一直在昌平区、北京市法院及检察院申诉、抗辩。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向最高检提出抗辩,被受理,但接待人员称,四个月后等答复,其间负责此案的刑事申诉科人员不会约见申诉人,也不能询问案件进展,只能等答复。 2018年3月6日吕尚春从山西晋中监狱出狱后,马上被山西太谷县司法所的车带到太谷县“法制教育”(洗脑)基地,该洗脑基地在一家宾馆内。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判刑;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吕尚春出狱后被劫入山西太谷县洗脑班
前报社编辑不服冤判提出抗辩-最高检受理
北京法轮功学员吕尚春被冤判 申诉被驳回
北京法轮功学员吕尚春提出抗辩
北京法轮功学员吕尚春上诉到北京高院
北京经济观察报编辑被非法判刑 妻子控告江泽民
北京吕尚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兑换真相币被抓捕 北京吕尚春被非法庭审
使用真相币 北京吕尚春被劫持五个月
相关单位及个人:
吕尚春现被非法关押在山西晋中监狱10中队:
地址:山西省祁县友谊西路195号,邮编030900
办案人:北京市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科 刘竞菲 电话:010-58762776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9号 邮编100005
山西省司法厅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狄村北街11号 邮政编码:030012
山西省司法厅厅长崔国红 张高宏 0351-2681015(办)副厅长 李满胜
昌平区法院刑庭电话
副庭长:杨卫东 80122260 手机 13911932916
副庭长:李娜 80122357
庭长:欧春光 80122302
北京市高级法院申诉审查庭: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北京市高级法院申诉审查庭,邮编:100022
电话:010-85269240
承办法官彭红运,书记员张潇潇
山西晋中监狱
地址:山西省祁县友谊西路195号,山西省祁县51号信箱,邮编030900,电话:0354-3826442狱政科
监狱长冯金生、副监狱长陈新民、监区长戴建平、袁丽生
十中队队长程天庆,十中队教导员岳建生
狱长王岳祥0354-3826518(办)晋中监狱查号台:0354-3826444
副监狱长梁海军 0354-5280619(办)0354-3826288(宅)
副监狱长王恩汉
纪委书记仇逢春 0354-3826899(办)
狱政科长马明伟 0354-3826679(办)0354-3826258(宅)副科长:牛树中0354-3826525
教育科长岳树雄15303545848 晋中监狱狱政科内看守队队长 李永明
晋中监狱刑法执行科:畅科长0354-3826448 0354---3826419 监狱主任室0354-3826466
监狱政治处0354-3826460监狱组干处0354-3826470 监狱宣教处0354-3826530
监狱狱政科0354-38264420354-3826443监狱科长室 0354-3826479晋中监狱中队部 0354-382651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昌平区看守所
晋中监狱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
刘竞菲
昌平区法院
北京最高法院
:
张潇潇,
彭红运
更新日期: 2018年3月16日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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