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自强(自强)
简介:
杨自强(自强)(Yang,Ziqiang),
男 ,
年龄未知 ,
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下午,石林鹿阜街道办事处北大村,一家人与亲友正在吃饭,警察闯入,暴力抓走十四人。其中下肢瘫残的高翠莲被打成左耾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十二月九日,石林县法院对其中的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共六十个座位,全部坐满,其中有「旁听证」的家属亲友占了十多个座位,其余全坐的是公检法人员和政府人员。家属向法官申请再要「旁听证」时,就被一个不穿制服的不明人员阻挡了。 当事人是一家四兄妹(高夸柒、高翠莲、高翠芳、高琼芳)和他们的朋友杨自强。 公诉人诬陷说:「法轮功是邪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不需再用法律规定了。」律师指出,这是偷换概念,「众所周知」不能代替「法律」,必须由有权机关作出明确的法律认定,才具有法律效力。「法轮功不是邪教」也是众所周知的。前两天新闻里还在重复着「十四种邪教」,其中没有法轮功,这也是众所周知的;所有的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都没有说法轮功是邪教,这也是众所周知的。 为杨自强辩护时,律师认为杨自强作为一名伤残军人,对越南战争被炸断了腿,安了假肢,现还拿着民政补贴,他怎么会去破坏国家的法律呢? 律师认为,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罗织的一切罪名,不能得出犯罪结论。《刑法》三百条与当事人无关。当事人的《刑法》三百条罪名不成立,法庭应公正宣布无罪释放! 高夸柒、高翠莲、杨自强三名残疾人被非法各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多位云南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申诉无门
昆明法院开庭-高翠莲当庭感恩法轮功
责任单位及恶人:
石林法院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6日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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