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龙井市警察根据电话查到法轮功学员张景寿流落在北京的大儿子、法轮功学员张昕的地址,随即会同北京十几个警察前去抓捕。张昕已有所准备提前离开住地,警察仍然将家中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价值近10,000元的个人财物强行没收。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1999~2014年吉林省延边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1)
责任单位及恶人: 龙井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5年2月26日 09:30